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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省检察机关重拳助力解决“执行难”

    时间:2018-09-18 17:48:21  来源:大河网  作者:

    新闻发布会现场

    □河南法制报首席记者吴倩记者孙梦飞/文图

    9月14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支持和监督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自民向社会通报了我省检察机关支持和监督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做法、成效和下一步工作措施。会上发布了省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支持和监督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若干意见》,并公布了10起典型案件。

    据介绍,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两高”规定精神,与法院、公安、司法等执法司法机关加强沟通协调,通过会签文件、联席会议、共享平台等方式,形成打击合力。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及妨害执行犯罪1084件1104人;提起公诉2142件2265人,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1人;共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052件,被采纳6590件,采纳率为93%。

    李自民指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裁判的价值在于执行。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支持和监督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上责无旁贷,应当积极作为。

    在发布会现场,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回答了河南法制报记者的提问。

    问题一

    河南检察机关是如何支持和监督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呢?

    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苏康健: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多年来一直密切关注和积极配合解决“执行难”问题,特别是最高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部署后,我们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

    一是坚持从严从快方针。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有能力执行拒不执行、恶意逃避执行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的,我们坚持从严打击,从快办理,指定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优先承办。2016年以来,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104人。

    二是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在配合开展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中,我们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特别是对于一些人民法院移交的、人民群众反映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有不同认识而不予立案的,侦查监督部门经过审查核实有关证据材料,认为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通过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等方式,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处理,促使这类案件进入刑事诉讼,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刑事追究。两年多来,我们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此类犯罪嫌疑人51人。

    三是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正如解决执行难是一个全社会的系统工程一样,办理好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也是一项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在工作中,注意主动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通过提前介入、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对此类案件的处理达成共识、形成合力。

    问题二

    请问在民事执行活动中,检察机关在监督、支持法院执行款方面有哪些做法?

    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李俊香:执行案款管理是人民法院执行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生效裁判顺利实现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最终实现。2016年3月,针对部分法院存在的执行案款滞留、执行款管理混乱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首次联合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根据“两高”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省检察院认真研究,精心部署,与省法院多次沟通协商,联合成立了工作协调小组,并下发我省开展此项工作的通知。在活动期间,省检察院与省法院还组成了联合调查组,针对重点问题进行抽查督促,保证活动取得成效。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站位全局,坚持协调配合和依法监督并重的理念,严格遵循专项活动的法检分工,始终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在法院自主清理期间,全省检察机关把民诉法修改以来已开展的对法院执行案款管理环节的监督情况、案件线索与法院同期情况通报、明细台账核实比对,厘清了下一阶段需要监督的重点事项、重点案件及重点案款。在抽查整改阶段,针对前期梳理出的问题清单和重点事项,尤其是针对案款到期仍未发放的案件,我们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监督,督促纠正。通过集中推进清理工作,共配合监督全省三级法院发放执行案款7517笔,金额共计1.01亿元,促进了法院执行案款的及时发放,助推了法院该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问题三

    我们都知道,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主要承担着审判监督职能,那么,在监督、支持法院执行活动中,省检察院公诉部门是否也有相应的监督措施,成效如何?

    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谷永清: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近年来充分发挥公诉职能作用,积极支持配合解决“执行难”问题。从2016年1月到2018年8月,全省共受理拒执案件2459案2621人,提起公诉2142案2265人,作出不起诉处理57案62人。从案件办理整体情况来看,效果明显。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拒执案件,我们总体把握是优先办理、快办快诉、从严打击,不纠缠于细枝末节。一方面充分发挥公诉职能,通过公诉一批,警示一片;通过刑罚震慑,敦促被告人执行到位。另一方面,我们还积极开展教育引导、释法说理,尽可能地将执行问题解决在审查起诉环节。

    下一步,我们将开辟办理拒执案件的绿色通道,加强对个案的提前介入,引导取证,防止因证据问题妨碍案件顺利诉讼;健全与法院、公安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统一执法尺度、证据标准,形成打击合力;审慎运用不起诉裁量权,加强对拒执案件不起诉的指导和把关,防止打击不力;注重组织观摩庭和示范庭,不断提升公诉人办理此类案件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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