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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喝酒应适度 酒后莫冲动 打出去一拳,伤一条性命,被判了刑

    时间:2018-09-18 17:48:19  来源:大河网  作者:

    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张棣蚩金霞

      身边的事儿

    2017年7月31日18时许,汪某与朋友在许昌市魏都区铁东街上一小酒馆喝酒。喝得正尽兴时,隔壁桌的吴某误以为汪某是自己朋友的旧相识,走到汪某面前,要求汪某前去敬酒。于是,汪某就拿着酒壶去吴某桌上敬酒。因吴某喝得过量,在汪某敬酒时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引起汪某不满,于是二人发生争执,继而发生推搡。在推搡过程中,吴某脸部被汪某打了一拳,仰面倒地,后脑勺磕在了地上。后吴某因身体出现异常,被送往医院救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吴某符合生前颅脑遭受钝性外力作用,最终因重度颅脑损伤器官衰竭死亡。

    本以为就是一场酒后的斗殴,汪某并没有当回事,没想到,事发几天后,汪某就被逮捕了。

    结果

    汪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经审讯,他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18年6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以汪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

    日前,魏都区法院判决汪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案情分析

    法官表示,汪某因过失造成他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被告人汪某案发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庭审中能认罪悔罪,又是初犯、偶犯,且本案被害人一方对于纠纷的发生亦有一定过错,根据被告人汪某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情节、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其悔罪表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判决已经生效。

      提醒

    案发后,汪某痛哭流涕后悔莫及。“我因为酒后一时冲动给家人带来困扰,给被害人家属带来了巨大伤害,给社会带来麻烦,我很后悔,也真的知道错了……”

    喝酒应适度,酒后应慎言谨行。仅仅是因为琐事引发的口角,却造成了重伤并死亡的严重后果,这样的悲剧实在不应再发生。在此,检察官提醒各位:喝酒要适可而止,喝酒时或酒后切勿乱说话,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酒后不要打架斗殴,酒后遇事要学会冷静,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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