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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耗子”改装电表牟利 郑州打击窃电行为 查处3户窃电用户

    时间:2018-05-19 15:11:49  来源:大河网  作者: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吕高见

    本报讯“电是商品,窃电就是盗窃犯罪。”5月18日上午,在郑州市商都路营业厅,国网郑州供电公司联合公安部门打击窃电专项行动启动。

    “随着气温上升,用电量也迅速上升,此时也正是一些不法分子实施窃电的高发期。”郑东新区营业及电费室副主管周国友分析说,窃电有以下几种方式:在供电企业设施上擅自接线;越过供电企业的电表用电;伪造或开启电表封印用电;故意使电表不准或失效(俗称改表);故意损坏电能计量装置,包括电表、互感器等。

    周国友说,今后,这种联合打击行动将长期开展,通过系统智能监控和现场排查,做到“抓大不放小”,“抓大”就是重点打击窃电数额较大,制造和销售窃电工具的窃电犯罪行为,“不放小”就是立足于日常工作,重点排查专用变压器客户、低压三相表、居民用电等电量异常客户,对窃电一个也不放过。

    当天上午启动仪式结束后,供电部门联合公安开展了现场执法,并对3户窃电行为进行了现场查处。

    国网郑州供电公司在此提醒广大客户要依法用电,告诫一些已经实施或者企图实施的违法犯罪分子,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现在的电表都是智能电表,每一块电表都有一个芯片,可以记录下所有的用电信息,每一块电表都与供电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相连,通过系统,可以实时监控电表运行状况,结合现场排查,很容易锁定窃电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身边窃电违法犯罪行为,对于举报者,将给予身份信息保密,并对举报属实者给予相应金额奖励。24小时举报电话0371-68806880。

    “窃电行为造成损失超过3000元,即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可追究刑事责任了,企业与个人切勿以身试法。”对此,郑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打防涉电犯罪专业队队长甘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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