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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老板逃债 亡夫名下别墅被执行 怎么回事? 看看中间的法律知识

    时间:2018-05-19 15:11:25  来源:大河网  作者: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段伟朵通讯员黄芳

    18日,记者从中牟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这样一起案例,女老板欠债80余万,被法院判决后却躲债外逃,近日,法院将其亡夫名下的别墅执行。一方欠债不还,夫妻另一方名下的别墅是否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呢?如果是被执行人父母或者子女名下的财产,是否也可以被执行呢?这中间的法律知识可没那么简单。

    案件

    曾经小有名气的女老板如今被诉不履行

    庄女士做了二十多年的生意,近几年由于经营不善,不断亏损,导致负债累累。其间,庄女士曾向梁女士借款累计80余万,到期不还。2016年11月,梁女士拿着借条向中牟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约定庄女士于2017年1月30日前还清全部借款。

    判决生效后,庄女士未能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半年后,梁女士再也联系不上自己曾经信任的生意伙伴了。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中牟法院执行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庄女士的财产进行了查控,发现庄女士已过世的丈夫名下有栋别墅,属于可供执行财产,于是执行员决定立即对这栋别墅进行处置。

    5月15日,中牟法院执行员贾慧政带着法警来到中牟县城一处别墅内,这栋别墅已被一家服装设计公司承租。经过一番周折,这套别墅得以顺利查封,随后将进入司法拍卖程序。

    说法

    被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能否被执行?视情况而定

    一方欠债不还,夫妻另一方名下的别墅是否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呢?贾慧政介绍,这个案子能够被执行,具有特殊性。“虽然这幢别墅是其丈夫名下财产,但其丈夫已去世多年,属于遗产,被执行人本人正是继承人,只是没有过户。”贾慧政介绍,另外在与被执行人笔录过程中,她也承认自己是该别墅的实际支配者,出租费用也是她来收取。

    具体到其他案例来说,并非所有的被执行人配偶财产都可以被执行,法院执行人员需要先弄清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则可以追加配偶为案件的被执行人,如果不属于,则无法追加。

    至于被执行人父母、子女名下财产,法院一般不予执行,能够查明被执行人恶意转移个人财产的除外。这类情况不仅不能逃避执行,还可能因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线索提供李亚洲

    看条文学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今年1月公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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