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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零口供”违法企业顶格处罚

    时间:2018-05-18 16:22:55  来源:大河网  作者:

    近日,舞钢市环保局在该局案件审理委员会上一致通过一起“零口供”环境违法处罚案件。

    今年4月底,舞钢市某建材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擅自点火生产。舞钢市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发现后立即责令停止该违法行为,同时第一时间固定了违法证据,现场制作了检查笔录和勘验笔录,并对违法行为展开立案调查。

    但舞钢市环境监察大队在按照程序调查的过程中,经营者吴某拒不配合。鉴于吴某经营的建材厂拒绝提供相关资料,拒绝配合调查,拒绝在舞钢市环保局现场检查记录及舞钢市环保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上签字,拒绝落实《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的改正要求,舞钢市环保局调查人员坚决依法办理,所认定违法事实清楚,固定证据确凿充分,在案件审理委员会上全体人员一致通过,对该企业作出顶格处罚。同时,致函市发改委进行断电,对该企业的违法信息告知工商、信用等有关部门,对其各项优惠措施不再提供。在此,舞钢市环保局希望其他企业引以为戒,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和环保义务,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董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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