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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庆150项公安业务指南:你想知道的落户事都在这儿

    时间:2019-11-13 00:00:00  来源:大庆网  作者:

    东北网11月13日讯 公安户籍业务,关乎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很多市民不知道咋办理,需要哪些材料,晚报记者为您一一盘点。

    国内出生新生儿落户

    所需材料:

    ①婚生落户:《出生医学证明》或DNA亲权鉴定书、拟落户地一方父或母《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②非婚生育随母落户:《出生医学证明》或DNA亲权鉴定书、新生儿母亲《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书面说明

    ③非婚生育随父落户:《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亲《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书面说明、DNA亲权鉴定书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事流程:户籍民警审查核定:符合落户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由拟落户地一方父或母填写《黑龙江省新增人口民族成分确认书》、无出生证明的填写《户口登记身份信息确认书》→予以办理落户

    跑动次数:一次

    是否网上办理:部分网办(可网上咨询、预约)

    网上办理途径:互联网登录黑龙江“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或微信关注黑龙江省公安厅APP微警务,网上申报“户口办理”;//www.hljga.gov.cn

    受理网点:市区、四县各户籍行政服务大厅和公安派出所,均可办理

    国外出生新生儿落户

    所需材料:

    ①婚生落户:国外《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国内公证部门出具的国外《出生医学证明》原文和译文相符的公证书、父母及新生儿回国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拟落户地一方父或母《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②非婚生育随母落户:国外《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国内公证部门出具的国外《出生医学证明》原文和译文相符的公证书、父母及新生儿回国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新生儿母亲《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书面说明

    ③非婚生育随父落户:国外《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国内公证部门出具的国外《出生医学证明》原文和译文相符的公证书、父母及新生儿回国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新生儿父亲《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书面说明、DNA亲权鉴定书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事流程:户籍民警审查核定:符合落户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由拟落户地一方父或母填写《黑龙江省新增人口民族成分确认书》→予以办理落户

    跑动次数:一次

    是否网上办理:部分网办(可网上咨询、预约)

    网上办理途径:互联网登录黑龙江“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或微信关注黑龙江省公安厅APP微警务,网上申报“户口办理”;//www.hljga.gov.cn

    受理网点:市区、四县各户籍行政服务大厅和公安派出所,均可办理

    补报往年出生落户

    所需材料:

    ①婚生落户:《出生医学证明》或DNA亲权鉴定书、拟落户地一方父或母《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②非婚生育随母落户:《出生医学证明》或DNA亲权鉴定书、新生儿母亲《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书面说明

    ③非婚生育随父落户:《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亲《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书面说明、DNA亲权鉴定书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事流程:户籍民警审查核定:符合落户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由拟落户地一方父或母填写《黑龙江省新增人口民族成分确认书》→予以办理落户。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填写《户口登记身份信息确认书》

    跑动次数:一次

    是否网上办理:部分网办(可网上咨询、预约)

    网上办理途径:互联网登录黑龙江“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或微信关注黑龙江省公安厅APP微警务,网上申报“户口办理”;//www.hljga.gov.cn

    受理网点:市区、四县各户籍行政服务大厅和公安派出所,均可办理

    遗失户口信息补录

    所需材料: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相关户籍档案资料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符合办理条件、申办材料齐全)

    办事流程:

    ①户籍民警受理审查:审查补录户口信息申报材料→录入补录户口信息→报派出所所长(负责户籍管理的社区警务队长或户审民警)核定

    ②社区民警调查审核:调查询问补录户口信息人员→询问取证其他证明人→对补录户口信息人员进行公示→出具公安部门户网站人像比对核实材料

    ③派出所所长(负责户籍管理的社区警务队长或户审民警)核定:复核申报材料→核定补录户口

    跑动次数:一次

    是否网上办理:部分网办(可网上咨询、预约)

    网上办理途径:互联网登录黑龙江“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或微信关注黑龙江省公安厅APP微警务,网上申报“户口办理”;//www.hljga.gov.cn

    受理网点:市区、四县各户籍行政服务大厅和公安派出所,均可办理

    因故被注销户口信息补录

    所需材料:

    ①“三无”户籍信息被注销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相关户籍档案资料

    ②重复户口身份且真实户口信息被注销人员:能够证实我市注销信息为真实户口的证明材料、重复虚假户口已注销的证明材料

    ③户籍信息迁出注销,但未落户返回人员:户口迁移证、原落户地公安机关未落户证明

    ④在我市有稳定住所且居住多年、外省户口被注销(外地不同意补录)人员:社区民警的居住调查材料、外省户口被注销且不予落户证明、个人留存的本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符合办理条件、申办材料齐全)

    办事流程:

    ①户籍民警受理审查:审查补录户口信息申报材料→录入补录户口信息→报派出所所长(负责户籍管理的社区警务队长或户审民警)核定

    ②社区民警调查审核:调查询问补录户口信息人员→询问取证其他证明人→对补录户口信息人员进行公示→出具公安部门户网站人像比对核实材料

    ③派出所所长(负责户籍管理的社区警务队长或户审民警)核定:复核申报材料→核定补录户口

    跑动次数:一次

    是否网上办理:部分网办(可网上咨询、预约)

    网上办理途径:互联网登录黑龙江“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或微信关注黑龙江省公安厅APP微警务,网上申报“户口办理”;//www.hljga.gov.cn

    受理网点:市区、四县各户籍行政服务大厅和公安派出所,均可办理

    无佐证材料无户口人员落户

    所需材料:

    本人书面申请书,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工作站出具该人在辖区居住情况证明,包括出生日期、居住地址、村书记或村长或社区工作站书记的签字,并加盖村委会或社区工作站的公章。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结婚证、毕业证、土地使用证、外地暂住居住证等,提供上述证件作为辅证

    办理时限:

    ①分县局30个工作日

    ②市局自受理后3个工作日批准办结

    办事流程:

    ①户籍民警受理审查:审查补录户口信息申报材料→录入补录户口信息→报分(县)局负责户籍管理的社区警务队长或户审民警核定

    ②社区民警调查审核:调查询问补录户口信息人员→询问取证其他证明人→对补录户口信息人员进行公示→出具公安部门户网站人像比对核实材料

    ③派出所所长(负责户籍管理的社区警务队长或户审民警)核定:复核申报材料→向市局提交补录户口信息

    ④社区警务支队审批:审核申报材料,批准补录户口

    跑动次数:一次

    是否网上办理:部分网办(可网上咨询、预约)

    网上办理途径:互联网登录黑龙江“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或微信关注黑龙江省公安厅APP微警务,网上申报“户口办理”;//www.hljga.gov.cn

    受理网点:市区、四县各户籍行政服务大厅和公安派出所,均可办理

    出国人员回国定居恢复户口

    所需材料:

    ①市侨办签发的《华侨回国定居证》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③落户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事流程:户籍民警审查核定→审核申报材料→予以办理落户

    跑动次数:一次

    是否网上办理:部分网办(可网上咨询、预约)

    网上办理途径:互联网登录黑龙江“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或微信关注黑龙江省公安厅APP微警务,网上申报“户口办理”;//www.hljga.gov.cn

    受理网点:市区、四县各户籍行政服务大厅和公安派出所,均可办理

    (办理上述事项,可拨打咨询电话:0459-6363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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