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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庆106项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时间:2019-03-26 14:51:14  来源:  作者:

    东北网3月26日讯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有利于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日前,我市印发《大庆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推进方案》,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

    那么,“证照分离”如何分?又该怎么管?需要哪些配套改革?按照方案,我市将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全面改革审批方式,精简涉企证照,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

    据了解,“证照分离”是指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的改革。“‘证照’是企业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照’指的是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而‘证’指的是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在过去,要开办一家公司,首先要取得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才能到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但是,许可证的办理要求比较高,办理时间比较长,被称为“办照容易办证难”。而改革后,企业只要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一个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生产经营活动涉及许可事项,则需要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取得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据悉,此次“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对国务院确定的第一批106项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成熟一批推广一批,逐步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实现全覆盖,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便利。

    改革并不意味放任不管,事后监管将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通过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企业登记信息及时推送告知各相关单位,各相关单位负责实现自动接收、导入信息,并在本系统内实现上下互通和信息共享。各县区政府应当加快推进本级政务服务平台与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互联互通,并通过本级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我市将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全国统一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扩大“双随机”联合执法事项范围,逐步实现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常态化,推进抽查检查信息统一归集和全面公开,落实完善惩罚性赔偿、“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等制度,探索建立监管履职标准,使基层监管部门在“双随机”抽查时权责明确、放心履职。

    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进一步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建立统一“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在行业准入环节依法实施限制。探索对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产品、新业态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着力为新动能成长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强化企业的市场秩序第一责任人意识,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更好发挥专业服务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市场秩序治理,逐步构建完善多元共治格局。

    方案指出,各有关单位要抓好改革任务落实,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推进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加强对“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抓落实有力有效的,适时予以表彰;对未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的,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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