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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佳木斯市全面完成党政机构“三定”规定制定工作

    时间:2019-03-26 15:11:50  来源:  作者:

    东北网3月26日讯 记者在24日召开的市委深化地方机构改革工作小组会议暨市委编委会议上获悉,此次会议共审议通过了30个市直党政机构“三定”规定,自此,佳木斯市45个市直党政机构“三定”规定已全部审议完毕。同时,佳木斯市各县(市)区也于24日前全部完成了“三定”规定制发审批工作,标志着佳木斯市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

    “三定”主要指定部门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

    在本轮机构改革中,佳木斯市坚持以优化协同高效为目标,高标准制定“三定”规定,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优化机构职能配置,实现权责统一。“三定”规定是机构改革精神的集中体现,也是部门运行和依法履职的基本依据,是机构改革工作必须紧紧抓住的“牛鼻子”。改革中,佳木斯市坚持“权责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按照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要求,重新界定和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在全面梳理部门职责过程中,要求各部门对增加、减少及与原“三定”规定表述不一致的事项逐一提供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以及部门职责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权力清单。通过制定和完善部门“三定”规定,理顺部门职责关系,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确保了部门间运转顺畅。

    二是强化内部职责整合,全面推行大科室制。佳木斯市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要求各部门

    按照机构优化整合和大科室制改革的要求,严格控制内设机构数量,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内设机构原则上与省对口部门实行“一对多”,“一对一”属特例。要求各单位大力清理和整合职责交叉、重复设置、分工过细、人员偏少、工作量小的内设机构。据统计,本轮改革,市直各部门内设机构数量大多数控制在15个以内,最多不超过25个。改革前全市党政部门内设机构总数610个,本轮改革核定497个,减少18.5%。改革前各部门共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799名,本轮改革核定661名,减少17.3%。

    三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做到党务干部全覆盖。佳木斯市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职责明确写入“三定”规定职责部分。在“三定”规定中明确行政正职兼任党组书记,并对教育、卫生等6个市直较大部门设置了党组副书记,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同时,对各部门党组织中设置机关党委的,配备了专职副书记,对设置党总支、党支部的,配备了专职党务干部。实现了专职党务干部配备全覆盖。

    四是科学制定核编标准,提高编制使用效能。在编制核定上,佳木斯市坚持以工作职责和任务量为审核标准,以职责定科室,以科室核编制,采取“职数+基础编制+增幅编制”方式来计算部门编制,科室以3人为基数设置,根据科室承担主要职责数量、管理幅度和深度,适度增加1至2人,形成4人以上为主体的科室结构,通过明确科室编制分配数,最终测算出部门编制总量,做到了编制分配与职责相匹配。并在保证各部门工作运行基础上,重点保障新组建部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部门用编,实现编制资源基础性作用和激励性作用的有机结合,从源头上解决编制分配不均衡的问题。

    下一步,市直各部门将以新“三定”规定为指导,加快内设机构职能调整,优化干部队伍建设,释放佳木斯市党政机构改革整体效应,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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