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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月份哈尔滨市CPI同比上涨1.1% 低于副省级城市平均水平

    时间:2019-03-15 18:08:28  来源:  作者:

    东北网3月15日讯(见习记者 崔昕 记者 杨帆) 近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获悉,2月份,哈尔滨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1%,低于15个副省级城市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按降序排列(下同)居第13位。

    其中,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在副省级城市中居第13位。比最高的南京、宁波市低1.3个百分点,比最低的沈阳市高0.9个百分点。在东北四个副省级城市中居第3位。比大连市、长春市分别低1.1、0.8个百分点,比沈阳市高0.9个百分点。

    八大类价格指数中六类价格指数低于平均水平,两类价格指数高于平均水平。衣着、医疗保健、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食品烟酒、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指数分别低于副省级城市平均水平2.0、1.9、1.5、1.3、1.1、0.4个百分点。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指数分别高于副省级城市平均水平2.8、0.6个百分点,其中交通和通信价格指数在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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