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黑龙江新闻 > 最高5000万龙江喊你当"头雁" 我省出台"头雁"行动方案建"人才特区"
  • 最高5000万龙江喊你当"头雁" 我省出台"头雁"行动方案建"人才特区"

    时间:2019-02-23 12:36:00  来源:  作者:

    生活报2月23日讯 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关键在人才,关键在“头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主要是通过“固巢留凤”,留住领军人才,让更多优秀人才集聚在黑龙江、创业在黑龙江,更好地服务于黑龙江的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2月22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黑龙江省“头雁”行动方案》正式发布。

     “头雁”行动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支持“头雁”组建高水平创新团队。

    建设重点领域高水平创新平台。

    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装置。

    积极改善人才发展环境,其中,要尊重科研规律,尊重科学家,营造公正透明、相对宽松的工作环境,努力改善人才生活待遇,提高人才社会地位。

     “头雁”行动专项资金拨付办法

    在实施管理方面,省政府设立“头雁”行动专项资金,在确定的每个团队支持经费总额度内,按照审核通过的团队年度预算,分年度拨付,一期连续支持5年,一个建设期满后评估优秀的可继续进入下一个建设期,再滚动支持5年或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从海外引进“头雁”的安家费和住房补贴可一次性拨付。上述所有支持经费,统一下拨到依托单位,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头雁”团队项目实行绩效考核

    同时,对于绩效考核,分为年度报告和聘期考核。年度报告由项目依托单位负责,每年年底报省“头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将其作为年度拨付经费的主要依据;聘期考核由省“头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项目依托单位共同负责,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支持的重要依据。“头雁”团队项目实行绩效考核和动态管理。

     “头雁”团队可获得哪些资金与政策支持?

    1资金支持

    资金由省财政按照“一事一议、按需支持”原则确定。“头雁”团队骨干人才可以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奖励津贴、生活补贴等方式享受薪酬待遇,每人每年不超过100万元,具体标准由“头雁”团队自行决定,所需资金从支持团队经费中支付。

    资金按团队分期支持,每期5年。在1个建设期内,按以下标准支持:对在我省创新创业的“头雁”团队,按照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不同类别,给予团队相应的支持经费,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主要用于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创新平台、学术交流合作和团队运行与管理等,具体额度根据申报团队提出的建设目标、任务安排和预期成效等因素综合确定。自然科学类和工程技术类可以将其中不超过50%、哲学社会科学类可以将其中不超过80%的支持经费用于培养、稳定和集聚高层次创新人才。

    2人事编制管理

    建立“人才特区”,“头雁”牵头自行组建创新团队,用人情况确定后报依托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引进海外等人才可采取全职引进、柔性引进、短期聘用等多种形式,人才落编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不受用人单位人员编制总量和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限制。

    赋予“头雁”充分的用人自主权、技术路线决策权、专项经费支配权,“头雁”可自主聘用科研助手和行政助手,相关费用可从科研启动金和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

    对从海外引进的“头雁”:在上述“头雁”团队支持经费额度之外,给予其中从海外引进“头雁”科研启动金和安家费及住房补贴支持。其中,科研启动金为自然科学类和工程技术类500-10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100-300万元;从海外引进的“头雁”每人安家费和住房补贴100-300万元;具体额度根据人才层次和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对我省“六个强省”建设急需的特殊人才,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特殊政策。

    特别奖励支持:在实施“头雁”行动期间,对新批准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创新平台和国家大科学装置以及全国学科水平评估新进入A段的一级学科,省政府给予特别奖励支持。对引进海外等高层次创新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可以分别给予一定的奖补资金支持。

    3项目申报与成果转化

    “头雁”团队成员涉及申报各级各类人才计划、科研立项、成果获奖及成果转化等均予以相应政策倾斜。

    “头雁”团队创造的成果优先在我省转化。

    成果转化所得收入原则上留归团队支配使用,不上缴财政,不冲抵财政专项支持经费拨款。

    “头雁”团队依据法律法规自主决定成果转化收益内部分配办法,自主制定奖励团队人员的激励措施。

    4工作生活保障

    项目依托单位应为“头雁”团队提供办公和科研用房及过渡周转房,帮助有需求的团队成员解决配偶工作、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问题。

    “头雁”团队成员购房,所在市(地)政府(行署)可给予相应优惠。

    “头雁”团队骨干子女入学,可按照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意见>的实施意见》(黑发〔2016〕20号)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头雁”可在定点医院享受优质便利医疗服务。对“头雁”团队中的海外人才,有关单位要在来华工作签证及在华居留、配偶就业、子女上学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

    项目依托单位可结合实际建立“特派员”制度,全面负责对接和协调落实各项政策。探索建立包括“头雁”在内、全省统一的高端人才“一卡通”制度,为人才提供优质服务。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