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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秒夺刀反杀案 夺刀者二审被认定是防卫过当改判缓刑

    时间:2019-02-16 15:31:47  来源:  作者:

    东北网2月16日讯(记者 佘雨桐)16秒时间里,持刀者在交警大队伤人,反被夺刀杀死,后夺刀者一审因故意伤害罪获刑6年。近日,该案由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认定黄某行为是防卫过当,决定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2017年4月6日,在黑龙江省富锦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走廊里,黄某和冯某为各自亲友的交通事故协商,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口角,冯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将黄某腹部刺伤,黄某抢下尖刀后将冯某刺伤,致其当场死亡。

    监控录像显示,从冯某掏刀捅向黄某,到黄某夺刀反刺冯某,最后被人拉开,整个过程约16秒。鉴定报告中,黄某腹部损伤构成轻伤二级,冯某被刺戳左侧上胸部肩关节前下方,造成急性大量失血死亡。案发后,黄某赔偿冯某家属各项损失40万元,富锦市公安局赔偿冯某家属80万元。获赔后,冯某家属出具一份刑事谅解书。《刑事谅解书》中写明:我们认为,本起事件发生,冯某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认为黄某具备防卫情节,应当按照正当防卫来对黄某确定刑事责任。恳请人民法院对黄某给予最轻的处罚,判决黄某无罪或者缓刑我们也没有异议。

    2018年4月,富锦法院一审判决黄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黄某不服,提出上诉,2018年6月11日,该案二审开庭,黄某反刺是否是正当防卫,成为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

    2019年1月28日,该案二审宣判,认定反杀者黄某行为系防卫过当,决定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日前,已被羁押近两年的黄某已回到家中,与家人团聚过年。

    关键词: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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