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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性”收费、“马虎”履职……这些不作为、乱作为和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被通报

    时间:2018-06-21 18:08:14  来源:  作者:

    日前,鸡西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不作为、乱作为和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梨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局长李军乱作为、破坏营商环境问题。2018年1月,在调查处理某超市经营冻肉存在安全质量问题过程中,李军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向肉店业主白某收取费用5000元。其中,食品检测费用3200元(应由市场监督局承担),1800元给梨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其他费用。李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5月,李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其他涉事人员被问责。

    鸡冠区西郊乡原乡长宋长国乱作为问题。2011年3月至9月,宋长国在担任西郊乡政府乡长期间,先后两次将公款挪用到鑫林洗煤有限公司进行营利活动。2017年12月,宋长国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鸡冠区西郊乡政府经济管理中心原主任潘维英不正确履职问题。潘维英任鸡冠区西郊乡经济管理中心主任期间,在审查西郊乡太阳升村农业观光旅游工程征地补偿发放明细及补偿协议时,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认真审查核实征地补偿面积和土地补偿归属问题,致使土地补偿费被非法套取,公共财产遭受重大经济损失。2017年12月,潘维英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密山市裴德镇林业站原站长李雪梅不正确履职问题。2010年至2015年,李雪梅任密山市富源乡林业站站长期间,在林地收费和退耕还林核查工作中不认真履职,违规减免林地收费共计23.72万元,在未按规定核查退耕还林面积情况下,直接向财政部门提供名单,发放补贴,造成管理混乱;李雪梅还违规将收到的林地承包户王某、薛某等人承包费共计1.243万元,直接用于林业站各项费用支出。2018年3月,李雪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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