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河北新闻 > 石家庄市全面打响劣质散煤管控"百日会战" 严格管控散煤销售网点
  • 石家庄市全面打响劣质散煤管控"百日会战" 严格管控散煤销售网点

    时间:2018-09-20 18:47:38  来源:长城网  作者:张霖

    长城网石家庄讯(记者张霖) 记者近日从石家庄市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9月至12月,石家庄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劣质散煤管控“百日会战”行动,进一步严格散煤生产、加工、运输、销售、使用全过程监管,全面深化劣质散煤管控,持续提升散煤质量。

    资料图。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此次行动将按照全面整治、重点突破、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的原则开展,到今年年底,实现煤炭运输车辆通行运煤专线比例达到75%;“禁燃区”和全域完成“电代煤”“气代煤”的县(市)区,一律取消散煤销售网点;全市散煤煤质抽检覆盖率保持100%,对抽检不合格网点复检率达到100%。

    根据行动方案要求,石家庄市将强化源头输入管控,充分发挥省边界检查站作用,加强省边界煤质检查工作,并科学规划运输通道,提升运煤专线运输比例,强化对运输车辆信息管控,严厉查处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控制散煤经营企业数量,凡不符合散煤经营网点布局规划的,不得批准设立散煤销售网点;加强储煤场地治理,“禁燃区”、已完成“电代煤”“气代煤”区域内的散煤销售网点一律取消;对无照经营、违法占地、环保不达标的散煤销售网点,坚决依法查处。

    继续加强煤质抽检管控,对经第一次抽检并被依法认定经销不合格散煤的,依法顶格处罚;连续两次抽检被依法认定经销不合格散煤的,通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停业整顿;对连续3次抽检被依法认定经销不合格散煤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百日会战”期间,在严厉打击流动销售和网上销售劣质散煤的违法行为的同时,将以冬季采暖期为重点,加强对煤炭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行动方案中明确,市政府将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劣质散煤管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重视不够、弄虚作假,以及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严格实施问责,并将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