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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及运营培训 从资金、人才入手给予大力支持 陵水多措并举壮大村集体企业

    时间:2018-03-16 15:35:17  来源:  作者:

    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格择村集体企业发展苗圃产业,带领村民致富。图为格择村集体企业首批苗木种植现场。本报记者武威通讯员陈思国摄

    今年春节以来,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大里地区村民陈妹有了项新工作,在大里村民公园内,时常可见她带领游客跳竹竿舞的身影。作为大里地区村集体企业下属舞蹈队的一员,陈妹带领游客跳舞每月可获1000元工资。

    这家村集体企业是去年下半年成立的。它的成立拓展了大里的集体产业,舞蹈表演、八音表演、民宿、农特产品展销等都被纳入村集体经营范围。

    与大里一样,近段时间,陵水各乡镇纷纷成立村集体企业,以此整合多方面资源,开拓与壮大集体产业,结合脱贫攻坚谋求乡村振兴新路。

    全力扶持成立村集体企业

    “一是合作社经营的面小,而村集体企业整合能力强,能经营的产业较多;二是相比合作社,村集体企业组织架构较为完善,人员组成、经费管理等方面有优势,利于长期发展。”谈及为什么要成立村集体企业,大里驻村第一书记韩斌表示。大里是正在打造的旅游乡村,但此前,这里的合作社仅负责黎锦制作与展销,加入合作社的也只有寥寥数人。

    去年下半年,本号镇22个行政村全部成立村集体企业,在部分村庄,村集体企业取代了合作社。“企业章程规定,村集体企业董事长由村党支书担任。相比合作社,村集体企业能保证党的主导作用,更具普惠性,在发展集体经济上更有延续性。”被本号镇聘为这22家企业“创业导师”的海口一家培训机构负责人吴佩君说。

    努力迈过资金、人才“两道坎”

    陵水共有116个行政村,目前村集体企业共有84家,注册资金约3.6亿元。

    去年5月,英州镇成立英州惠农扶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英州镇15个行政村554户贫困户成为公司股东,公司与位于该镇的陵水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开展合作。公司注册资金为县扶贫基金会资助的1000万元。其中,900万元用于与陵水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合作,100万元用于自主生产经营。日前,该公司依托自主支配的资金,又与英州刚刚成立的惠农生鲜农副产品集配中心开展合作。

    本号镇村集体企业的注册资金来源于政府的扶贫资金。“我们规定,经营收益将全部归贫困户所有,资产为企业代管,满足扶贫资金专款专用的要求。等贫困户脱贫后,按照省里出台的新政策,企业资产将变为真正的村集体资产。”吴佩君说,本号镇村集体企业成立后,贷款经营意愿更强了,融资能力也强了。“有家企业吸引了三亚的企业来投资合作,对方出资600多万元。”她举例道。

    不过,上述情况还不多见。目前陵水成立的村集体企业中,除了处于创建初期的,还有相当部分没有实际经营活动。在个别乡镇,大部分村集体企业处于空转状态。

    “这主要是由于村办企业存在运营资金不足的问题,缺少资金投入,难于实施具体的项目。”陵水副县长陈显明介绍。

    此外,人才不足也是重要问题。“政府举办的各类培训次数不少,但村集体企业领导者能力有限,管理团队整体素质不高,管理能力不足。”陈显明说。

    助力村集体企业不断壮大

    “许多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办证的事,村民们都不懂,希望我们代劳。我们确实可以代办,但没这么干,而是坚持带着他们去做,这样他们慢慢就懂这些知识。”应本号镇政府之邀,去年下半年以来,吴佩君带领团队长期驻扎该镇,对村集体企业管理人员即村民们进行现代企业经营知识辅导,培养人才。

    如今,其他乡镇也向吴佩君抛出“橄榄枝”,请她前去开展同类工作。陈显明说,陵水将进一步推广委托专业机构对村办企业进行管理及运营培训的模式,提高企业组成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而针对村办企业缺少运营资金的问题,陈显明表示,将探索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用地用电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加强金融支农服务等政策予以扶持。

    日前,陵水农委拟定了《陵水黎族自治县关于大力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方案》,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该方案计划从积极发展家庭农场和合作农场,提升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龙头企业做强做优,鼓励发展农业服务组织等方面引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此外,农委还拟定了《陵水黎族自治县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目前正在收集意见反馈,重点在盘活集体资源、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振兴乡村产业等方面帮助村办企业进行转型升级,并在财政扶持、土地利用、金融支持、人才支撑等政策上予以倾斜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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