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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遭遇电信诈骗,上网找到“网络警察QQ号”求助 女子陷入“局中局”再次被骗

    时间:2017-12-14 15:21:11  来源:  作者:

    遭遇电信诈骗,上网找到“网络警察QQ号”求助

    女子陷入“局中局”再次被骗

    “我们是网络警察,如果您在支付转账过程中发现被骗,请联系我们,我们可以帮您追回被骗财物,QQ号485917110。”日前,吴女士被人以招聘网上刷单为由诈骗8520.04元后,随即在互联网上搜索“网上被骗后怎么办?”随后搜索到所谓“网络警察”的QQ号,不料又碰上了“局中局”,被儋州市6名假冒网警的电诈犯罪嫌疑人再次骗取7899元。

    “其实,像吴女士被骗后,希望通过网警挽回自己经济损失最终再次落入骗局的受害者不在少数。”该市办案民警李警官说,犯罪嫌疑人往往利用受害者焦急挽回经济损失的心理实施诈骗,让受害人稀里糊涂地便将钱转到了所谓的安全账号里。

    据儋州籍涉案嫌疑人何某成介绍,今年3月份,为了搞点钱花,他便与覃某、黎某学合谋,从网购平台购买用于实施诈骗的三台笔记本电脑和银行卡、手机、手机卡等作案工具,随后,便潜往昌江乌烈镇租房实施电信诈骗。随后,黎某虎、范某逸、林某晶也加入了该诈骗团伙。

    “为了逃避打击,他们把作案地点首先放在昌江,然后再不断调整作案地点,给打击带来一定的难度。”李警官说,为了使诈骗能够顺利实施,该诈骗团伙分工明确,首先何某成担任“账房先生”,负责购买作案工具、租房、日常生活开支以及负责联系取款人取款;覃某、黎某学充当“技术员”,除了协助购置作案工具外,还负责第一时间将虚假信息挂到网上,同时利用QQ与受害者聊天,接听受害者电话;黎某虎作为“客服”主要负责在QQ上与受害者聊天,接听受害者电话;林某晶作为“房东”,负责提供作案场所,收取房租费用和多余的日常开支费用;而范某逸作为“学徒”,除了协助做好后勤保障外,还要跟随该诈骗团伙一起学习诈骗技术,偶尔与受害者聊天并接听受害者电话,以便将来单干。对于所获得的赃款,黎某虎分得30%,12%给取款人,剩下的钱是覃某与何某成、黎某学三人平分,林某晶和范某逸没有分成。

    分工以及分赃制度制定完毕后,覃某便将附带有“110”结尾的QQ号码和网警信息挂到了网上,等待已经被其他诈骗分子骗取钱财后,寻求“网警”帮忙的受害者主动找上门来。

    “由于他们留下的信息已经置顶,并且还留有虚假的警官证,被害人往往由于追索钱财心切,便被所谓的‘权威’给忽悠了,再次陷入骗子精心设置的又一场骗局中。”李警官说,当有受害者在网上搜索到嫌疑人留下的诈骗信息,随后便信以为真添加其所留下的作案QQ号码时,掉进了新一轮的骗局当中了。

    随后,犯罪嫌疑人会假冒“网警”,开始与受害者进行聊天,询问受害者被骗的一些经历,称已为受害人立案,要求受害人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和身份信息,同时提供给受害人另一个所谓专业办案人员的联系方式,要求受害者拨打其电话。当受害者拨打电话后,又会出现一名“网警”,称为避免受害者损失,需要立即将冻结之前被骗的欠款,并顺势提出需要受害者提供验证码,需要转账对接账户等要求。让受害者自行登录支付宝往其事先准备好的所为安全账户转账。

    目前,以上6名涉嫌诈骗的人员已被儋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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