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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口这些交通“禁令”请记住 15辆货车今日违法入市被罚了

    时间:2019-09-26 18:44:59  来源:  作者:
    日前,海口交警支队发布了海口市货车限行通告,对货车进入市区进行时间和路段限制,然而部分货车驾驶员仍心存侥幸,违反规定在限行时间内进入限行区域,给市区的交通秩序、道路安全及通行效率带来了极大影响。9月24日上午,海口交警支队在海甸岛五东路开展货车违反禁令标识常态化整治,共查处15辆违法货车。据了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条的规定,民警对违反禁令标识的货车罚款100元,记3分。

    当日10时30分许,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跟随海口交警支队美兰大队民警在海甸五东路进行货车违反禁令标识查处行动。10时45分许,一辆大货车沿着海甸五东路由西往东向驶来被执勤民警拦停。“您好,请出示您的驾驶证、行驶证和通行证。”民警在仔细核对证件后向驾驶员说:“您的通行证已经过期,要予以没收。另外,您由于在限制时间范围内驾驶货车违法入市,根据相关法规,现在要对您进行罚款100元,记3分。”货车司机显然知晓海口市区货车行驶的“禁令”,对于处罚表示接受,但是面对记者的镜头却不愿多说。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又陆续有几辆货车因在限行时间内驾驶货车违法入市被民警拦停。“不好意思,我刚到海口不久,不太熟悉规定,能不能不要扣驾驶证,记分就好,我们还要运输东西呢。”王先生不断地向民警解释。民警耐心地对其进行讲解:“现在您违规驾驶货车进入市区限行区域,要对您进行罚款100元,记3分,不扣驾驶证。如果您要在限行时间驾驶货车进行市区,可以到海口交警支队申请货车通行证。”

    值得一提的是在民警查处大货车过程中,一辆涉嫌改装的电动车骑行在机动车道来到执勤点,民警示意电动车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但驾驶员却突然掉头,逆行且高速地在车流中穿梭,险象环生,但最后还是被民警截停。民警依法将电动车暂扣,并对驾驶人进行了劝导教育。据统计,当日上午海甸五东路共查处货车交通违法15起、小车逆行违法1起,暂扣电动车1辆。

    “海甸五东路是连接世纪大桥、新埠岛以及江东片区的要道,是海甸岛一条主要干道,由于货车体积较大,速度相对较慢,容易造成交通拥堵,影响通行效率。此外,海口交警支队此前也发布了货车限行通告,对货车进入市区的限行时间和区域均做了详细的规定。”海口交警支队美兰大队海甸中队中队长王伟告诉记者,目前货车在早晚高峰期不能进入市区限制范围内行驶,即周一至周日6:00至9:00、16:00至19:30禁止通行,但中型(含)以上货车限行时间有延长,为周一至周日6:00至晚上21:00禁止通行。“如果有违规的货车,海口交警将会按照相关法规进行罚款100元记3分。下一步,海口交警会持续在市区各主干道和路口,针对货车、电动车等车辆违规行为进行常态化整治,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王伟说。

    附限行通告:

    一、货车限行管理规定

    (一)限行范围

    东至滨江路(含),西至丽晶路、丘海大道(不含),南至椰海大道(不含),北至海岸线形成的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含海甸岛。

    (二)限行管理对象和时间

    1.所有货车,包括微型、轻型、中型、重型货车、牵引车、挂车、三轮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及专项作业车(不含皮卡车)

    周一至周日上午6:00至9:00,下午16:00至19:30禁止通行。

    2.中型(含)以上货车

    周一至周日上午6:00至晚上21:00禁止通行。

    二、货车禁行管理规定

    (一)禁行范围

    以下路段实行全时24小时禁行管理:

    1.滨江路(白龙北路与长堤路、新埠桥交叉口至新大洲大道与南渡江第一大桥交叉口路段)。

    2.海秀快速路(国兴大道上桥口至长滨路上桥口双向道路,含各上下快速路匝道)。

    3.长天路(滨海大道与长天路交叉口至长天路与海盛路交叉口全段)。

    4.国兴大道(南大立交桥国兴大道下桥口至国兴大道与琼州大桥上桥口全段)。

    (二)禁行管理对象

    所有货车,包括微型、轻型、中型、重型货车、牵引车、挂车、三轮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及专项作业车(不含皮卡车)。

    三、车辆通行规定

    (一)所有货车(微型、轻型、中型、重型货车、牵引车、挂车、三轮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及专项作业车,不含皮卡车)要按照以上管理规定通行。

    (二)确因生产、生活等需要在限行时间、道路上通行的货车,应办理临时通行手续后方可通行。

    (三)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通告的限制。

    四、临时通行手续备案的相关规定

    (一)办理地点:海口市金龙路9号交警支队大楼A1002室。

    (二)办理临时通行手续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1.驾驶人驾驶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书。

    4.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31366845。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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