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季学期三亚市公办高中
教育收费标准表
(计费单位:元/学期·生)
收费政策依据:琼价费字[1999]235号、琼发改收费[2006]84号、琼发改收费[2007]834号、三教[2012]207号、琼财非税[2015]822号
备注>>>
一、根据三教〔2012〕207号文规定,三亚户籍学生免收学费、课本费和住宿费;非三亚户籍学生按以上标准执行,课本费实收。
二、根据琼财非税〔2015〕822号文规定,普通高中择校费从2015年7月1日起免收。
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按《海南省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琼府办〔2017〕124号)执行。
四、举报电话:88273400(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8657800(三亚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