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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仁市推行职工医疗互助制度

    时间:2018-12-04 22:30:12  来源:贵阳网  作者:

      本报讯(记者王安宏)近年来,市总工会按照“普惠职工、救助大病”的原则,探索推行职工医疗互助制度,增强职工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缓解职工“看病贵”压力,补充完善职工医疗保障体系。

      目前,市本级与各区县均已印发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管理办法》,明确参加互助保障行动单位工作职责,明晰参与职工的权利及义务,保障职工医疗互助规范化、正常化运行。

      职工医疗互助补助不分具体病种,根据职工个人负担的住院费用额度,按社保报销凭证核定个人自付部分多形式报销标准进行补助,并设置最高补助金额。思南县实行分段阶梯式补助,从3000元至5万元或5万元以上的,实行40%至70%阶梯报销标准补助;碧江、万山、印江等5个区县报销比例最高达个人自付部分的80%,且报销最高金额达10万元。此外,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最高不超过60天以每日50元标准给予住院生活补助。

      为了方便职工申报医疗互助补助,《办法》明确职工在出院后或互助时间结束后60天内向单位工会组织提出申请,由该单位工会组织初审后上报,市、区县总工会服务职工中心在接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并将审核后的补助金直接发放到职工本人工会会员服务卡上。

      3年来,全市已开展医疗互助3期,参与职工达22.68万人次,筹集互助金达5031.72万元,补助互助金2091.09万元,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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