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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9-04-20 17:30:22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作者:

    自治区高级法院通报环境资源审判十个典型案例

    保护青山绿水有法可依

    破坏环境资源领刑受罚

    南国早报记者黄乒宾通讯员彭绍征

    4月19日,自治区高级法院举行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环境资源审判方面的十个典型案例,涉及危险废物泄漏与焚烧、盗伐珍贵树木、水污染、噪音污染等。另据介绍,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广西法院新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5586件,审结5423件(含旧存);民事案件6018件,审结6507件(含旧存)。本报刊发其中6个,以作警示。

    1案例

    百余吨炼油废渣 村边挖个坑就倒

    案情:

    韦某与他人在河池市宜州区共同投资经营沥青提炼厂。2016年7月,韦某租下宜州区刘三姐镇冬田村社坡屯附近的一块空地,挖出一个大土坑。之后,韦某雇吊车将储存有炼油废渣的131个铁桶吊卸到土坑内。部分铁桶破裂,炼油废渣泄漏在土坑内的地表上。韦某发现后,仍继续指挥吊车作业。

    经检测,该批物质含有石油磺酸盐成分,为炼油废渣,属于腐蚀性危险废物。2017年9月30日,宜州区环境保护局向韦某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韦某置之不理。为保障公共安全,该局委托具备资质的企业进行应急处置,清理处置该批危险废物及受污染的土壤共166.84吨,支付处置费587439.14元。

    判决:

    2018年12月28日,河池市宜州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韦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十万元;韦某赔偿河池市宜州区政府支付的应急处置费587439.14元、检测费5250元;韦某通过媒体书面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2案例

    从广东回收废旧电路板 运到广西恭城焚烧冶炼

    案情:

    2017年10月,林某租了恭城一个废弃的焚烧炉及场地。11月,林某雇车从广东省汕头市运来两车约50吨废旧电路板,将其中一部分废旧电路板在此焚烧,提炼了21.5块合金铁。11月18日,林某被环保部门执法人员查处,被扣押废旧电路板、废电线等废弃物33.64吨、冶炼半成品(粗锭)9.68吨、冶炼废渣6.14吨及一批作案工具。

    判决:

    据介绍,废旧电路板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列明的危险废物,林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对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制度。2018年12月28日,恭城瑶族自治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林某构成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涉案违禁品及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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