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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车主"以牙抗法"妨碍执行公务 一口咬来10天行拘

    时间:2019-01-19 20:26:25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作者:

    城中城管查处无牌无证三轮车占道停放

    男车主“以牙抗法” 一口咬来10天行拘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许洁琳通讯员邓湖广)无牌无证的三轮车占道停放,被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查处,车主汪某以“牙”抗法,因妨碍执行公务,1月16日,汪某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为自己一时“冲动”付出了代价。

    15日下午1时许,一辆三轮车占道停在柳州市环江滨水大道某工地附近,城中区“五车”联合整治组执法人员接报后赶到现场,看到三轮车上放着一些废旧纸皮,车主并不在现场。执法人员当即拍照取证,准备依法对三轮车实施暂扣。

    此时,一名男子从工地旁一条小路跑出,挡在车前,声称自己就是车主,并表示自己的电动三轮车有牌有证。但执法人员要其出示相关证件时,男子又改口称,他的电动三轮车虽然没有车牌,但有发票。

    执法人员指出,发票只能说明该车是从正规渠道购买,并不能说明该车已办理相关证照,而且按柳州市“五车”整治办公室发出的《通告》规定,三轮车(机动、电动、人力)、燃油助力车、农用车(拖拉机)不得在市区道路上行驶。

    尽管执法人员再三向汪某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汪某就是“油盐不进”,还一直污言秽语辱骂执法人员。僵持近20分钟后,城管执法人员配合两名参与联合执法的巡防队员,将汪某与电动三轮车隔离。在此过程中,汪某一口将一名城管人员的左手背咬伤出血,又趁城管人员松手时,用脚踩住该名城管人员的脚背,猛然发力将其推倒在地。

    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执法人员立即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将汪某带回桂中派出所接受处理。经过对相关证据的调查取证,16日,汪某因妨碍公务,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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