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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市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目标

    时间:2017-11-15 16:24:46  来源:南宁新闻网  作者:

    南宁市简称“邕”,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是一个以壮族为主的多民族和睦相处的城市。南宁市现辖7个城区5个县、3个国家级开发区、102个乡镇、25个街道办事处、378个社区(其中城市社区211个、乡镇社区167个)。全市总面积2.2万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成区面积283平方公里。2016年末全市户籍人口751.74万人,其中市区人口370.08万人。

    一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南宁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各族人民,撸起袖子加油干,通过大力实施产业转型升级、“南宁渠道”升级、绿城品质升级、深化改革升级、法治南宁升级、民生福祉升级“六大升级工程”,加快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国际城市、“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支撑带动作用的首府城市、具有浓郁壮乡特色和亚热带风情的生态宜居城市。为首府勇当广西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的排头兵而努力奋斗,取得了经济社会全面又快又好地发展。

    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动员全市各族人民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采取利民惠民有效举措,让老百姓从日常生活中感受到生活环境和生活品质的改善,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文明南宁。2009年,南宁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并成功通过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复评,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目标。

    一、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创建合力

    (一)市委坚强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担任创城总指挥部总指挥长,市四家班子领导集体出席首府创城动员大会,共担创建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文明委主要负责人亲自审定文明创建工作方案,研究部署创建工作,每年制定实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责任分解表。实行创建工作会议沟通、工作点评、联合督查、信息报送、奖惩问责等制度和机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存在问题,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环环相扣的“责任链”。

    (二)强化制度配套。把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指标要求纳入相关法规政策,融入年度工作要点及日常工作安排,制定出台《南宁市志愿服务条例》、《南宁市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办法》等,健全完善综合管理、协同创建的制度体系。制定实施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社区文明、厕所文明、诚信建设、志愿服务等文明创建工作方案,协调各有关部门加强调研、强化措施、齐抓共管,推进文明城市创建。

    (三)常态管理模式。开展文明县(区)年度测评、窗口服务行业单位“创城达标竞赛”、“和谐建设在基层”等活动,夯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基础。实施“美丽南宁”乡村建设和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实行月度考评的激励约束机制,避免突击式、运动式迎检,推动创建主体在抓经常、抓平常、抓日常上下功夫,确保随时经得起检查和市民群众评价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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