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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城区纪委通报涉黑涉恶腐败等4类典型案例

    时间:2018-09-20 18:49:42  来源:南方网  作者:黄剑琴

    南方网讯(记者/黄剑琴 通讯员/城纪宣)9月18日,清城纪委监委通报了四类典型案例。 一是,重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洲心街道三角村原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欧国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900万元;违规将集体资金借予他人放贷,非法收取并侵占借款利息40.5万元;违规借支集体资金401.8万元。欧国锋的上述行为构成严重违纪,涉嫌职务犯罪。案发后,欧国锋家属退出赃款550万元。2018年6月,欧国锋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是,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典型案例。区公安分局法制室原主任黄干青、东城派出所原副所长黄伟坚、原民警汤俊杰,在协调处理涉恶案件时,收受犯罪嫌疑人家属钱财,实施包庇犯罪嫌疑人行为,涉嫌徇私枉法罪。2018年4月、5月,汤俊杰、黄干青、黄伟坚分别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区园林绿化管理所公园管理股股长徐冠强,擅自驾驶公务用车,搭载亲属和朋友回家乡清新区山塘镇并到清新区进行购物。2018年7月,徐冠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四是,部分党员干部“为官不为”的典型案例 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交管中队副中队长刘超贤,在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勤务中队副中队长期间,违规收取违章车主保护费,对已交纳保护费的车辆放行,任由超限超载车辆继续上路行驶。2018年5月,刘超贤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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