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广东新闻 > 茂名税务:开启税收执法“阳光新模式”
  • 茂名税务:开启税收执法“阳光新模式”

    时间:2018-04-25 15:49:55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潘强 梁栩彬 李俊江 黎庆武 顾大炜

    公示税收执法信息63814条,税收执法过程音像记录225件,对重大税收执法决定实施法制审核34宗……

    一串串数据的背后,是茂名市税务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带来的新气象。

    自2017年10月1日启动“三项制度”试点以来,茂名市税务部门围绕建设法治税务的工作目标,以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为核心,结合“互联网+税务”、纳税人权益维护、法律顾问等重点工作,并首度引入公证机构协助税收执法,开启税收执法“阳光新模式”,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让执法信息更透明、执法过程更规范、执法决定更谨慎,推进茂名法治税务建设步入新时代。

    执法公示

    着力打造阳光税务

    “没想到现在办理行政许可那么方便,可以在网上提交申请资料,还能随时查询办理结果。”茂名市挺宝鞋材有限公司林文前在手机上看到行政许可公示信息后说道。

    据了解,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在内的6项行政许可事项,茂名辖区纳税人可通过访问税务部门的门户网站、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或税收执法平台等渠道获取公示信息。

    “我们利用‘微信+税务’现代信息化手段联通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双公示平台的方式,试点推行手机微端公示,提升查询服务的便利性,更好地保障公众知情权。”茂名市国税局副局长林宗武介绍。

    据了解,茂名市税务部门在广东省税务部门的统一指导下,以上述多个线上平台为依托,打造“4+X”模式,将税收执法的主体、依据、范围、权限、内容、程序、监督方式、救济渠道等共十二类73个公示事项和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等共八类42项公示内容向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并在办税服务厅开辟宣传专栏,公开税收行政执法权责信息以及税收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窗口工作人员岗位信息。

    茂名市地税局总经济师冯国雄表示,增加执法信息的透明度,对内可以促进干部行政执法更严明规范,对外可以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于树立和维护税务机关的良好形象有积极的作用。

    据介绍,茂名市税务部门还积极拓展执法公示信息的应用,及时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定期定额户的核定情况、欠税公告以及公开税收个案批复等信息在信用茂名网同步公示,以税收之力推动当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过程记录

    着力打造规范税务

    “您好!我们是电白地税的潘兴维和闫平舟,2017年11月15日10时17分于电白区地税局,对茂名市电白区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纳税评估约谈。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监督我们的执法行为,将对本次执法事项进行录音录像,请您配合。”

    开启执法记录仪,出示税务检查证,表明执法身份,陈述执法事项……自2017年10月1日起,在茂名辖区内发生的税收执法行为均使用着这套规范的执法程序。

    “全过程记录让执法行为更规范了,执法过程更公开透明了,我们感到非常满意。一旦遇到执法争议,还能调取客观证据,分清责任,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茂名市某物资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李怡在接受税务机关入户检查时说。

    茂名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陈文辉介绍,让税务干部配备执法记录仪,规范执法程序,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关键所在。它能动态记录、准确还原行政执法行为,实现税收执法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和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茂名市税务部门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税收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记录,对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将会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截至目前,全市税务部门已配备339台集录音、录像、照相等功能于一体的便携式执法记录设备。此外,市税务部门还依托联合维护纳税人权益保护中心,通过畅通联系渠道、推进涉税评议、开展纳税人需求征集和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外界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促进权力以“看得见”的方式规范运行。

    “以往经常会遇到进户执法检查时检查对象消极应对、拒绝配合的情况,在推行‘三项制度’后,我们尝试引入公证机构协助税收执法的方式,固定税收执法证据。”高州市国税局稽查局负责人黎江对笔者说。

    法制审核

    着力打造法治税务

    “对重大税收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有利于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税务部门的公信力,能有效避免因税收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而损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茂名市地税局税收法制员邓福成说。

    据了解,茂名市税务部门明确执法主体在作出重大税收执法决定之前,须提交法制审核部门进行法制审核,以列明事项清单的形式,将重大税务处理、重大税务行政许可、重大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强制和一般反避税调查调整等重大执法决定纳入法制审核范围,根据广东省国税局、地税局的相关工作指引进一步细化法制审核工作要点和工作程序。

    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茂名市税务部门在配备48名税收法制员的基础上,统筹组建了以税务执法人员为主体、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为支撑的“1+2”模式法制审核团队,建立法律疑难问题征询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的工作机制。目前,茂名市税务部门已外聘3名法律顾问、内聘5名法律顾问,组建了法律顾问团,主要负责对茂名市税务部门的重大税收执法决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日常争议解决等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

    “税务机关会就一些重大税收执法事项向我们事务所发函,征询我们对其中所涉及的法律疑难问题的法律意见。而我们事务所则会回复正式的《法律意见书》,对函询问题进行详细分析、论证和解答,供其参考。”茂名市国税局聘请的常年法律顾问杨金星律师说。

    撰文:潘强 梁栩彬 李俊江 黎庆武 顾大炜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