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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行动诠释担当 ―― 记静宁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技术中队指导员王一

    时间:2021-05-09 21:26:49  来源:  作者:

    王一荣获2016年甘肃省第四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称号。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田丽媛

    “大白天家中被盗?何时发现被盗?丢失金额多少……”5月6日17时许,正在进行痕迹分析检验鉴定工作的静宁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技术中队指导员王一接到报警后,迅速集结人员、携带装备,赶赴现场开展侦查工作。

    驱车近1个小时,到达雷大镇合岘村村民张某家后,王一和队友立即投入到紧张有序的现场勘查、走访摸排等工作。经过2个多小时的缜密侦查,他们发现被盗现场院墙、门窗均无损坏,室内无破坏、翻动痕迹,然而5处放置的共计6267元现金却不翼而飞。

    “马上详细核查相关人员的消费记录。”王一斩钉截铁地说道。同时,他叮嘱张某及家人不要四处声张,加强防盗安全意识。

    王一在案发现场。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田丽媛 摄

    王一在案发现场。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田丽媛 摄

    取证结束回到县城已是21时,王一这才匆匆吃晚饭。“搞刑事工作,就要静下心来,持之以恒,通过对痕迹物证仔细检验鉴定,才能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他说。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今年46岁的王一,已在刑侦一线奋战了23年。他经常盯着物证仔细研究比对,一看就是大半天,很多次到了下班时间都浑然不知。

    在同事们眼中,王一对待工作近乎痴迷。“每次接到案子,王导像‘魔症’了一样乐此不疲,有时一干就是一个通宵,加班加点也是常事。”王一的同事、静宁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技术中队民警、警务技术三级主管杜卫信说。

    对王一来说,利用技术手段破获案件、为诉讼提供证据支撑,是他始终如一的追求,“每当我利用痕迹物证破获案件,都会有小小的成就感。”

    2005年,王一在一起盗窃案件现场勘查中,提取到了一枚现场物证,并通过这枚物证锁定并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一举侦破系列盗窃案件48起,这给了他莫大的惊喜,也是他在技术破案上“淘”的“第一桶金”;

    2009年11月14日,王一对发生在静宁县甘沟乡王川村一起伪装死亡案的外围现场勘验中,发现被倒在院外隐蔽角落里的面条状物体,从而让一起投毒故意杀人案件浮出水面……

    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

    “十几万条查询比对信息,意味着至少100多万组比对图像要逐一筛选过目。我认定破获的1100多起案件,就是从这100多万组比对图像中‘细抠’出来的。”一个“细”字,囊括了王一对刑事技术工作的严谨态度。

    王一正在进行现场物证检验。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田丽媛 摄

    王一调配显现试剂。

    王一正在进行痕迹分析检验鉴定工作。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田丽媛 摄

    近年来,王一勘验各类案件现场1000余起,提取各类痕迹物证3000余份(件),在80多起重大疑难案件现场勘验和搜证、固定证据中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利用现场提取到的痕迹物证直接认定破获本地案件100多起。

    2016年12月,为培养痕迹、现勘、图侦等新型专业技术人才,“王一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近年来,在王一的指导下,工作室共计勘验各类案(事)件现场2000余起,利用现场痕迹物证破获本地案件190余起,对14起命案和210起八类重特大案件现场搜证和检验鉴定工作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23年来,王一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警察为人民的铮铮誓言,先后被授予“公安楷模”“全国公安机关二级英模” “甘肃省优秀共产党员”“甘肃省道德模范”、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称号。

    “我的知识、荣誉都是党和人民给予的,对党忠诚,为民担当,要用工作来诠释!”王一坚定地说。(本文图片除署名外均为本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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