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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打赢蓝天保卫战再加码 2019年度需搬迁逾期未落实的重污染企业一律停产

    时间:2019-05-26 09:34:49  来源:  作者:

    每日甘肃网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金奉乾)5月23日,记者从甘肃省生态环境厅采访获悉,为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甘肃省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制定印发了《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2018年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空气质量改善效果不稳固,二是工业企业排放量仍居高位,三是散煤污染依然严重,四是涉气“散乱污”企业大量存在,五是道路扬尘污染还没有彻底解决,六是科学治污的机制尚未完全形成。

    《方案》要求,2019年,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PM10、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分别下降20%、21.4%,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5.5%以上。我省各地各部门将通过开展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深入开展面源污染治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和夯实大气环境管理基础等8大举措,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完善交通运输结构,改善用地结构,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方案》要求,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钢铁、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明确2019年度需要搬迁的企业,按计划实施关闭搬迁,逾期未落实的一律停产。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压减过剩产能,持续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县城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率达到60%以上。所有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实施生态绿色增容工程,继续加强城市生态增绿减污,降低沙尘、扬尘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兰州市要加大造林绿化力度,2019年新增植树造林7.5万亩。河西五市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加强祁连山生态安全屏障和北方防沙治沙建设,积极推进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工程,推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推进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加快实施火电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19年底前完成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自备电厂等企业10台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研究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发电机组。

    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整治,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金川公司、白银公司和酒钢集团本部各冶炼生产系统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全面达标治理工作;积极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并建立管理清单。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提高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实现7—10天预报能力,省级预报中心实现以市州为单位的7天预报能力,逐步开展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工作。实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对水泥等重点行业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并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当地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

    《方案》强调,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按照管发展的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的必须管环保、管行业的必须管环保原则,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落实预警通报和考核问责机制,对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重点任务推动缓慢、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不力的市州,在全省范围进行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目标任务严重滞后的市州,由省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约谈市州大气办负责同志,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对未完成目标任务、考核不合格的市州,由省政府领导约谈市州政府负责同志,并依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每月在省生态环境厅网站、《甘肃日报》等主要媒体上发布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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