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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平市公布2020年十件商标侵权案件

    时间:2021-05-02 22:19:58  来源:大武夷新闻网  作者:

    台海网4月26日讯 据大武夷新闻网报道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近日,南平市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公布2020年南平市市场监管系统查办的十大典型商标侵权案件,更好地推进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

    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104件,罚没款56.61万元。被侵权的商标不乏 “南孚”电池、“牛栏山”白酒、“太太乐”鸡精、“政和白茶”、“正山小种”等知名品牌。(谢红灿 陈谦 周海珊)

    案例1

    屡教不改 销售假“南孚”

    因销售侵犯“南孚”注册商标专用权电池,延平区一家百货商行于2020年1月16日被延平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并处罚款1.7万元。不料商行不思悔改,继续销售假“南孚”电池。当年4月,延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其处以16万元重罚。

    案例2

    借仓库存冒牌“HEESTERS”啤酒

    2020年6月15日,邵武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对邵武一家食品有限公司仓库进行检查,发现邵武市一家副食品商店借用该食品公司的仓库存放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HEESTERS”啤酒共计288件零44瓶。经百威(中国)销售有限公司鉴定,确认涉案啤酒为侵权商品。截至案发,当事人违法所得8120元。邵武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做出没收涉案啤酒、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

    “牛栏山”前总代理卖假酒

    光泽县一家商行在2016年10月至2019年4月期间曾是“牛栏山”品牌白酒光泽县区域销售总代理。2019年12月,这家商行从一送货上门的陌生男子手中,低价购进80箱涉嫌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至2020年5月26日案发,销售的这批白酒剩余37箱。经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鉴定,这批酒系假“牛栏山”。光泽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商行作出没收扣押37箱侵权商品、罚款3万元的处罚。

    案例4

    无照网店卖假冒“BOLON”眼镜

    2020年7月25日,建阳区陈某在阿里巴巴网络交易平台一家网店,以70元一副的价格购进标有“BOLON”字样的太阳眼镜36副,放在自家网店标价一副258元进行销售。案发后,陈某不仅涉嫌销售假冒“BOLON”太阳眼镜,还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建阳区市场监管局对陈某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1万元,没收假冒“BOLON”太阳镜36副。

    案例5

    改头换面蹭“永春芦柑”品牌

    厦门一家商贸有限公司在顺昌县洋墩乡收购芦柑后,用标有“永春芦柑”字样的包装箱进行包装并销售。

    2020年12月14日,顺昌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现场查获标有“永春芦柑”字样包装箱34620个,其中4600个已使用。而当事人也无法提供“永春芦柑”商标持有人永春县柑桔同业公会授权的使用证明。

    顺昌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将侵权的34620个包装箱退回厂家,并处罚款15000元。

    案例6

    贴英文商标美化头盔

    浦城县一家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为了美化自家生产的头盔,在未取得授权使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头盔上粘贴标有“MONSTER ENERGY”图案和字样的英文商标标识。

    2020年8月浦城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违法行为,并对其做出没收外观标示有注册商标“MONSTER ENERGY”的防护头盔2104个、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7

    使用非正品“HONYAR”开关

    福建一家公司武夷山分公司在工程承揽经营活动中,未按合同约定使用正品“HONYAR”开关,而是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进非正品“HONYAR”牌开关360个,安装在承揽工程中。2020年12月,武夷山市市场监管局查获此案,依照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7.5万元。

    案例8

    倒卖假“太太乐”鸡精

    政和倪某发现淘宝一家网店销售的“太太乐”鸡精价格比正规渠道进货价便宜,便购买了五件产品,转手倒卖给政和当地零售商。该批鸡精外包装与上海太太乐食品有限公司所生产的同规格鸡精外包装极为相似,商标与“太太乐”相同,经上海太太乐食品有限公司鉴定,并非该公司的产品。政和县市场监管局对倪某处以没收假“太太乐”鸡精78袋、罚款1万元的处罚。

    案例9

    随意标注“政和白茶”地理标志

    2020年8月12日,政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政和县石屯镇的一家茶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展厅陈列架上5款茶叶包装盒背面标注的生产许可证号非公司申请所有,包装盒上印刷的“政和白茶”地理标志也未获得政和县茶叶管理中心授权使用。当事人辩称只为包装好看,可以提高产品档次,以为是政和的白茶就可以标注“政和白茶”地理标志。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处罚款1万元。

    案例10

    擅用“正山小种”包装

    “正山小种”系2010年1月14日获准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于2020年8月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武夷山市一家茶庄未获得武夷山市茶叶科学研究所授权使用,擅自购进一批标示有“正山小种”字样的茶叶产品包装物,包装散装茶叶并销售。2020年10月19日,武夷山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考虑到涉案物品货值较低,对社会危害性较小,且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对其予以没收侵犯“正山小种”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茶叶产品。(谢红灿 陈谦 周海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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