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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路也非法外之地 7人无证驾驶机动船舶被拘

    时间:2019-08-25 12:02:29  来源:台海网  作者:

      台海网8月21日讯 据湄洲日报报道(记者 刘永福) 近年来,随着莆田市海洋经济的发展与城市建设步伐加快,海域砂石运输船、渣土运输船、工程船等船舶数量显著攀升,为了维护海上通航安全,莆田海事局加强无证驾驶机动船舶打击执法力度,今年以来,已查处并向莆田海警局移送7起无证驾驶机动船舶案件,7名无证驾驶人员均被处以治安拘留行政处罚。

      莆田海事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无证驾驶机动船舶是严重威胁水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无证驾驶者缺乏应有的驾驶技能以及应急处置能力,极易引发船舶碰撞、自沉等水上交通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

      据介绍,无证驾驶机动船舶肇因有四类:一是受利益驱使。许多船东或工程项目部,为节约成本支出,雇佣无证船员,在同等情况下,雇佣一个持证船长花的钱可以雇佣一整船无证人员。二是未充分认知。多数无证驾驶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认为自己只要持渔民证或者船民证就可以开船,并未意识无证开船是违法行为。这类驾驶人员普遍想法是老板让我干啥,我就干啥;我就是一个打工的,就算是违法,也是老板违法。三是存侥幸心理。无证驾驶人员多为渔民出身,未经过任何系统培训,认为开大船和开小渔船一样,反正只要会开,有无驾驶证无所谓,大家都是这么练过来的,身边的人都是这样无证驾驶,他们都没事,倒霉的那个人未必是我。四是不愿意考证。取得机动船舶驾驶证,须经过培训、考核、实践以及相应的文化水平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一些船民、渔民文化水平低,或者认为考证太麻烦,还得接受各种培训,所以宁愿违章受罚,也不愿参加培训办证。

      莆田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在加强执法与法律宣传的基础上,该局将构建诚信管理机制,对参与涉水工程建设的业主、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实施信用管理,严格把关所雇佣船舶船员持证情况,将惩治对象从无证驾驶人员向船东和公司管理人员延伸,惩治方式从经济处罚向综合惩处拓展,保障水上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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