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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140元增至337元 龙文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标准上调

    时间:2019-01-17 18:00:40  来源:台海网  作者:

      台海网1月1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林晓琪)近日,龙文区下发《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和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资金预留标准的通知》,自2018年11月起,龙文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发放标准从目前140元/人/月调整至337元/人/月。

      此外,从2018年11月起,龙文区项目征地报批社保资金落实情况审核时,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资金预留标准由原来的按征地总面积每亩4.2万元调整为:商业用地项目、收购储备用地项目按征地总面积28万元/亩征收;市政道路、城市配套基础设施、科教文卫等非经营性用地项目按征地总面积10万元/亩征收;工业用地按征地总面积4.2万元/亩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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