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福建新闻 > 走近福建省检察机关五大特色检察品牌
  • 走近福建省检察机关五大特色检察品牌

    时间:2019-01-17 17:59:58  来源:台海网  作者:

      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省检察机关先进表彰大会

      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左三)在福安市坂中畲族乡调研。

      分在闽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在武夷山市检察院视察福建生态检察特色展示平台

    编者按

      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福建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促进提升法治竞争力,省检察院部署在南平、福州、泉州、厦门等地建设五个特色检察展示平台,以直观可视方式展示生态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涉台检察工作,为新福建建设贡献法律智慧和检察力量,受到党委政府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欢迎。

      台海网1月16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人民向往美好生活。

      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福建省检察院新一届党组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强化“特色意识”“亮点意识”“品牌意识”,提升巩固生态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涉台检察等特色亮点工作,打造出一批在全国知名的检察品牌。

      “创建检察品牌,是为了提高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增进人民福祉;宣传检察品牌,让优质检察产品飞入寻常百姓家,就是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监督我们,让我们不敢懈怠,以更加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专业态度做好工作,为美好生活提供司法保障。”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表示。

      生态检察 让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

      推动复绿复垦林地耕地1700余亩

      2018年5月22日,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江某污染环境罪案,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这是该区检察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战果。

      像江某开设沤浆厂造成污染的,仅一个村就有9家,非法排放污水流入闽江。办案中,检察院提前介入,指导和规范收集证据,对7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严惩,形成了震慑。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既靠打击犯罪治标,更靠源头保护治本。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对群众关注的城区一主要河道水体黑臭问题,通过调查核实,进而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职能部门开展清淤疏浚、河道清障、沿河截污及生态补水四项重点整治。该综合整治工程经第三方评估,公众满意度达91%以上。

      治水还治山。

      向莆铁路,沿线层峦叠嶂,江河纵横,被称为“中国最美高铁线”。在向莆铁路沿线开展“青山挂白”整治工作中,福州、莆田、三明市检察机关主动融入发展大局,组织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并与有关部门联手,对“青山挂白”点逐一核实,明确治理责任,共推动复绿复垦林地耕地1700余亩。

      福建是全国首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全省检察机关积极顺应生态文明建设新形势新要求,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新理念,坚持打击保护、修复补偿、源头治理并重,把生态检察拓展到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环节,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实践中,全省检察机关探索并推行的“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三次在全国检察会议上作经验介绍,被纳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写入高检院工作报告在全国推广。

      未成年人检察 打击帮教救助预防四位一体

      帮助1453名失足未成年人重返正道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党委政府重视、家长关心、社会关注,检察机关以最大的努力保护未成年人利

      益,让孩子未来有希望,家庭更幸福。

      这是一起发生在平潭的涉嫌聚众斗殴案,参与者达30多人,大多未满16岁,最小的是13岁的小学生。案发两个多月后,公安机关对6人以涉嫌聚众斗殴罪提请逮捕,他们4人是未成年人,2名刚过18周岁,其中5人是高三学生。

      案情不复杂,构成犯罪,检察机关作出批准逮捕也很简单,但结果明摆着:他们的学业就此终结,足以影响他们的一生。最终,检察院综合考量,作出了不捕决定。

      2017年底,案件移送审查起诉。诉还是不诉?检察官继续考量:通过此前的考察帮教,他们能改好,可挽救,宁拉勿推。现在,他们正走向正道途中,不把他们推向法庭,无痕回归社会,有利于重塑一个全新的人生。据此,平潭检察院对6名少年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官的努力有了回报。他们4人考上高校,另1名没有继续求学的少年也找到了工作。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全省检察机关主动寻求与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的配合,织密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网络。漳州市检察院积极推动,与公安、法院、妇联等单位联合构建“春蕾安全员”预防保护机制,组建起一支覆盖全市县所有村居的2000余人的春蕾安全员队伍,以反性侵、反暴力、反漠视为核心,强化对困境儿童遭受侵害的预警和分级保护。该机制入选最高检“十大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事)例”。

      石狮市检察院牵头协调当地综治办、文明办、法院、公安、司法、教育、团委等12家单位,共同组建“未成年人保护联盟”,推出“保护校园安全”十项措施,编织成一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网”,辐射石狮市99所中小学校、幼儿园,11万余名学生。泉州市委主要领导对此作出批示:“该创新项目效果好、成绩明显,在全市推广。”

      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案件发生,是对未成年人最好的司法保护。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持续三年开展“法治进校园”全省巡讲活动。截至2018年10月,共进校园宣讲法治近4000场,覆盖各地、各级中小学2000余所,受教育师生130万余人。

      2018年10月23日,部分在闽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应邀走进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视察新建成的福建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展示平台。资料显示:福清市检察院推动清理整顿16所无证幼儿园,让1500名幼儿有了更安全的生活学习环境;全省检察机关帮助1453名失足未成年人重返校园或重新就业。

      看到平台上展示的一组组数据,一个个典型案例,以及失足少年发自内心的忏悔书,那些因不捕不诉而改变命运、走上正道的涉罪未成年人绽放出的笑脸,省人大代表、惠安县第一中学校长周锦忠感叹道:“检察官们默默无闻地守护着我们的孩子,春雨无声却滋润万物,我要为未检工作点个大大的赞!”

      公益诉讼 合力形成双赢多赢共赢局面

      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亿余元

      “惠安县检察院针对3宗拖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2亿元案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国土部门主动履职,已收回土地出让金4亿多元。入选高检院首批十五件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诉前程序典型案例。”

      “福建省检察院督促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高检院公布的五个系列典型案例;闽侯县食用油虚假非转基因标识公益诉讼案是全国第一起涉转基因食品案件并被高检院确定为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2019年1月10日上午,省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福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经验做法与特色亮点。

      为有效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福建检察机关突出办理重点领域案件,并以专项活动为抓手,带动公益诉讼工作整体推进,助力新福建建设。

      ——立足福建作为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区位特点,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1324件,并发布10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案例。

      ——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专项监督活动,积极配合福建省政府整治矿山开采后“青山挂白”问题,办理此类案件156件,督促收取生态恢复保证金4000余万元。

      ——与武夷山管理局联合开展武夷山国家公园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有效打击和遏制毁林种茶等破坏生态资源违法行为,摸排公益诉讼线索46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

      ——针对骗取财政补贴资金案件多发易发,影响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落实,造成国有财产流失问题,集中开展涉农扶贫开发领域检察监督活动,共办理各类涉农补贴类案件51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针对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密切关注的进口环节问题,与福州和厦门海关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并联合开展走私洋垃圾和进口食品药品专项监督行动,海关已向检察机关移送线索27条,联合挂牌督办3起。

      ——从饮用水源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入手,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的公益保护,共办理354件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和高检院的决定,福建省作为全国试点,从2015年7月开始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而在2018年立案办理的公益诉讼案,成绩尤为亮眼:通过诉前程序办结案件1082件,提起公益诉讼39件,恢复林地2800余亩,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122亩,清除各类生活垃圾1020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137.6吨,督促关停违法养殖场269个,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亿余元。

      公益诉讼相关工作得到省委主要领导和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福建省委改革办将公益诉讼制度改革连续列为2017年、2018年重点突破改革事项,福建省检察院《着力构建五大办案体系打造公益诉讼福建样本》荣获“推进机制活 建设新福建”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一等奖。福建省检察院也多次在全国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护航民企 平等保护司法保障助力发展

      办一案助一企,一个建议节支3500万元

      “注重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和创新权益,加强对民营企业刑事案件法律监督;加大对知名企业落户、高端品牌引入等项目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

      2018年12月4日,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发布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8条措施”受到媒体关注。这是福建省检察机关从制度机制上长效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并持续发力的一个缩影。

      在“品牌之都”晋江,检察机关“亲清护企”的做法与成效,得到了晋江市委主要领导的积极评价。该市检察院以“一个专业部门、一个指导中心、一个保障机制、一个教育基地、一个普法团队”的“五个一”,打出一套服务非公经发展发展“组合拳”,护航民营企业扬帆远航。

      在泉州市鲤城区,某知名公司派驻外地经营的员工,把公司看中的店铺事先租下来,再高价转租给公司,从中赚取高额差价,涉案金额上百万元。鲤城区检察院针对案发特点,给该公司发出检察建议,提出防范对策,对全国3000家店铺租赁合同进行排查整改,公司仅一年就节支3500多万元。“办一案、助一企”的办案理念,在检察机关服务民企发展中得到生动的诠释。

      省检察院负责人表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营企业发展重要指示和省委、高检院部署,全省检察机关强化责任担当,把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当作义不容辞的责任,倾力为民企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在工作理念上,各级检察院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在非公企业与公有制企业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上,实行同等对待、同等保护、同等服务。司法实践中,对于罪与非罪法律政策界限、捕与不捕、诉与不诉证据标准一视同仁,对于法律监督申请、信访控告申诉一同办理。

      ——在工作措施上,围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新模式、新业态,精准对接经济社会发展和民营企业司法需求,把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的措施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办案中,注意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与方式方法,防止将经济纠纷当犯罪处理,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在工作导向上,鼓励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区位特点和工作实际,把握事关非公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创新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效果。加强检企联络,在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设立检察室和检察联络点106个。泉州市检察院打造“亲清护企”新模式,厦门市检察院护航“双千亿”工作,在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

      “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用规范性文件和机制制度确定下来,无疑是民企的‘红利’,企业家的司法‘定心丸’。”2018年10月31日,应省检察院邀请,23名来自企业界等的在闽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围绕“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主题,深入全省民营经济最活跃的泉州地区实地视察。全国人大代表、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洪杰等代表,对检察机关为民企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之举给予点赞。

      涉台检察 为两岸融合发展注入法治力量

      “18条意见”增强台胞台企获得感安全感

      “厦门是让台湾人觉得最亲切、最安全的城市,尤其是检察机关为支持台胞发展、保护台胞权益、关心台胞生活做了很多工作、费了很多心思。在我们眼中,‘检察蓝’是最美的颜色!”厦门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吴家莹说。

      作为第一个在厦拿到大陆居住证的台商,又是大陆首批台商检察联络员,吴家莹的感受在12万在厦常住台胞中颇具代表性。

      福建与台湾一衣带水、隔海相望,地最近、缘最深、情最浓,具有独特的历史人文关系,在密切人员往来、加强经贸合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据统计,2017年入闽台胞达313万人次;台湾百大企业中,有一半以上在福建设厂,闽台贸易累计突破1万亿元人民币。

      “全省检察机关自觉把服务台胞台企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方面,先后制定一系列服务意见措施,明确提出对侵犯台企合法权益、侵犯台胞人身权利的案件加强监督,并落实到司法办案各个环节。”省检察院负责人介绍,福建检察机关发挥对台前沿的地域优势及人文优势,在涉台工作机制创新、两岸司法互助和涉台司法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一大特色品牌。

      2018年6月,在落实大陆“31条惠及台胞措施”和福建“66条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省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18条意见”,持续加大对台胞台企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针对涉及台胞台企的盗窃、抢劫、敲诈勒索、电信诈骗、职务侵占等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并结合办案帮助挽回经济损失。

      在办理涉及台胞台企案件中,检察机关注重改进办案方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顾及台胞台企关切,做好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努力把法理、情理、事理说清说透,让台胞台商“看得见”“听得懂”“听得进”。

      针对台胞台企参与分享大陆发展机遇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新期盼,一些检察院与台办、台联、台商协会建立联席会议等机制,在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等设立28个涉台巡回检察工作室或检察联络点,聘请105名台商担任检察联络员,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台资企业在岚投资有哪些具体的优惠政策;自贸区的成立对台商台企可以提供哪些更为便捷的服务?”一名台商在“平潭检察院台胞服务”微信群里发出的这条信息,迅速得到回应。该院领导随即组织人员与台商代表座谈,征集了更为具体的服务需要、司法诉求。同时,及时联系工商、税务、海关、国检等职能部门,全面具体了解实验区对台资台企的各项优惠政策和举措,加以融汇整合后作了详尽解答。

      “线上线下”联动,为台商台胞提供个性化法治服务,赢得了赞誉。“检察机关高效便捷的服务,让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两岸同胞是血浓于水的一家人。”一位台湾企业家有感而发。

      以法治方式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增强安全感;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提升获得感。福建涉台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受到了高检院、中央台办、省委的充分肯定和台商台胞的点赞。

      一种产品,成为行业品牌,就会让人倍增信任感,为更多的人所熟知,这是品牌的力量。“检察机关作为新时代优质法治产品、检察产品的提供者,检察官要努力成为创造优质法治产品的工匠、能手乃至大师。”霍敏要求,在新的一年,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做好主责主业,做优特色亮点,做强检察品牌,发挥品牌示范效应,提升检察品质和整体工作水平,护航美好生活。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