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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检察院2018年办理案件183186件 移送公职人员违法违纪线索180条

    时间:2019-01-17 17:59:33  来源:台海网  作者:

    台海网1月16日讯 据人民网报道 16日上午,福建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向大会作工作报告。霍敏表示,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福建省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2018年,福建省检察院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83186件,其中审查逮捕各类案件29535件43519人,审查起诉各类案件52149件72898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29件,办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00273件次。

    霍敏在报告中指出,2018年,福建省检察院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特别是金融风险,全省共设立金融检察机构或办案组34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作骗、内幕交易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364人,加强风险评估预警和追赃挽损,建议有关部门堵漏建制。

    同时,积极参与精准脱贫,严惩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犯罪,开展扶贫领域违法犯罪专项监督,对专项补贴管理发放不规范问题提起公益诉讼9件;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持续推行“专化法律蓝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

    福建省检察院还参与保护“清水蓝天”、整治“毁林种茶”等专项整治,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413人;推广运用生态修复机制,探索跨区域、跨部门生态保护协作机制,推动重点流域、近岸海域、矿山生态等综合治理,在全省设立派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85个、派驻检察联络员146名,系全国唯—“全覆盖”派驻;福州、莆田、三明市检察院参与向莆铁路沿线“青山挂白”整治,推动复绿复垦林地耕地1700余亩。

    而在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福建全省三级检察院反贪、反渎、预防机构、职能和人员整体转隶顺利完成,做好遗留案件清理、线索移送和涉案财物处置。

    2018年,福建省检察院共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77件482人,决定逮捕233人,提起公诉341人;根据最高检指定管辖,起诉陈树隆、王银成等原省部级干部;福建省检察院与省监委等联合制定文件规范办案,建立案件管辖、提前介入调查、退回补充调查等机制,确保案件质量,强化追逃追赃;结合法律监督发现问题,移送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纪线索180条,监委同期立案调查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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