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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学生在南安购房最高补助2万 申报截至9月30日

    时间:2018-09-20 18:47:32  来源:海丝商报  作者:

    台海网9月20日讯 据海丝商报报道,昨日,记者从南安市人社局获悉,2018年第二期南安市大学生购房和租房补贴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要抓紧申报。

    今年3月,为鼓励大学毕业生来南安就业创业,南安出台了《南安市大学生购房和租房补贴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8年起,每年的3月和9月,大学生可申报购房和租房补贴,符合条件的最高可获得2万元的购房补助和每月300元的租房补贴。

    记者了解到,申请购房补贴的群体覆盖范围广,除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外,取得技师等级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海外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也可申请。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对象必须在2017年7月1日后毕业;在南安市各类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南安市自主创业(用人单位已提供住房或已享受提租补贴待遇的除外),并且在南安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

    有无住房很关键。《办法》规定,申请对象必须符合户籍在南安或外县市区来南安落户,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在南安无自有住房(含在南安名下的自建房、商品房及其他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在南安拥有自有住房,但与用人单位跨区域或跨乡镇的(不含市区溪美、柳城、美林三个街道之间),可申请租房补贴。

    此外,申请对象必须未在南安市区域内租住公租房、廉租房;无犯罪记录且未被纳入征信系统“黑名单”。

    根据《办法》规定,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每人补贴1万元,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每人补贴2万元。本人或配偶在南安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申请购房补助。但要注意的是,毕业前2年内至申请购房补助前在南安市有住房产权转移行为的,不得申请购房补助。此外,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限补一户一套,其所购商品住房5年内不得转让,不满5年转让的,应按服务年限的比例缴还购房款。对大学生已付租房费用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实际租金不足300元的按实补助,每次申请补助不超过12个月,自首次申请起累计不超过36个月。

    怎么申请?“大学生购房、租房补贴由用人单位负责代为办理。”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用人单位需于9月底前到南安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南安市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一楼人才与就业服务大厅)集中申请,提交《南安市大学生购房补贴申请表》或《南安市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表》纸质及电子文档等材料。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受理后,汇总送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复核后,将于次月在南安相关人才网站、“南安人才视觉”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即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相应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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