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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出台“加严版”水泥工业排污标准

    时间:2020-03-31 20:13:10  来源:  作者:

    3月27日,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强制性地方标准――《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比现行国家标准,安徽地方标准加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分别是国标的50%、50%、31.2%。据估算,今年秋冬季水泥行业氮氧化物将同比减排约60%。

    《标准》于4月1日起实施。其中,新建(含改建、扩建)企业于4月1日起执行。因提标改造最多需要6个月,为留足改造时间,现有企业自10月1日起执行标准。

    水泥工业是我省最主要的工业污染物排放源之一。 2018年度安徽省水泥工业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为1.3万吨、14.0万吨,分别占全省主要工业排放总量的10.7%、45.9%。氮氧化物是PM2.5和臭氧形成的前体物,对空气质量产生直接影响。

    水泥行业全部执行新《标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将显著下降,降低空气质量改善压力。省生态环境厅初步估算,10月1日起至年底,水泥行业3个月将减排氮氧化物约2.36万吨,同比减排约60%。

    “打赢蓝天保卫战,最根本举措是源头治理。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徐恒秋表示,《标准》的实施将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有利于水泥行业绿色发展,有利于实现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记者 夏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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