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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维权,你身边有个“小法院”

    时间:2019-08-21 20:52:05  来源:  作者:

    合肥晚报讯 8月19日,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举办开放月活动,2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仲裁庭,亲身感受劳动仲裁的全过程。记者了解到,每年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处理各类争议3500多件,被誉为劳动者维权的“小法院”。

    每年3500多件争议走进仲裁庭

    在车间里吸烟,企业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吗?没有获得高温补贴,员工如何维权最方便?挂靠资质证书,到底算不算构成劳动关系?在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院里,诸如此类的劳动争议案件,每年要出来3500余件。

    前不久,市民关某和代理律师一道,走进市劳动争议仲裁院,进行一起争议案件的仲裁。原来,关某在上班时因烟瘾难耐,为省事没有到厂区外的指定吸烟区,而是在车间里(非吸烟区)抽烟。由于公司有规定:“严禁在非指定的区域内进行吸烟,违反将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随即,公司便与关某解除劳动关系。对此,关某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9600元。

    “劳动仲裁,是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不会偏袒任何一方。”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充分的证据支持下,最终裁定公司解除与关某劳动合同合理合法,无需支付赔偿金。在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每天都有大量案件在处理,维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已累计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320件,结案率达到92%,调解成功率也达到了62%。

    仲裁结果十五个工作日见分晓

    对劳动者来说,由于诉讼的时间成本较高,并不是最理想的维权方式。相反,有着“小法院”之称的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者维权的重要渠道。在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结果在15个工作日就能见分晓。

    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如何申请仲裁?通常来说,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自收到申请书5日内,仲裁委需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以书面方式通知申请人;仲裁委在受理仲裁申请后5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1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随后,仲裁庭在开庭5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3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正常情况下,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

    “目前,我们已经压缩了办案时限。”市劳动争议仲裁院院长秦道友告诉记者,通过实行受理、应诉、开庭通知等程序性文书一次送达,已将裁决案件审理时限压缩至15日内,将内部报批时限压缩至3日内。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则以要素式方式从速从快办结。

    1800台“便民宝”有仲裁模块

    现如今,合肥的劳动仲裁越来越方便,而且越来越具有“智慧”。市人社局表示,已全面启动“数字仲裁”建设,打通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实现数据向上集中、业务向下延伸、服务向外拓展。目前,“数字仲裁”已完成立项申报。

    为了让更多人知晓“劳动仲裁”,合肥落实一次告知制,多形式多渠道公开全市仲裁机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向当事人提供文书范本下载链接,咨询接待做到一次性告知指引到位。与此同时,依托全市1800台“便民宝”终端加载仲裁服务模块,让劳动法律法规、仲裁业务申请流程、法律文书模板等涉及劳动者维权的信息资料进入村居、社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目前来说,一些争议案件审理难度还比较大。”秦道友告诉记者,相当一部分企业和劳动者,在纠纷发生后不够注重证据收集,当进入庭审阶段时,对自己的合理诉求又难以提出有利的支撑材料,增加了仲裁机构审理案件的难度。对此,秦道友建议广大企业和劳动者,对劳动用工的管理要做到专业化,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一定要最大程度收集好证据,方便劳动争议裁决,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合肥晚报ZAKER合肥记者 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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