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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拖欠员工工资迟迟不支付 这个“老赖”被法院司法拘留

    时间:2018-12-08 18:04:48  来源:  作者:

    中安在线讯 据合肥晚报报道,拖欠员工2.6万余元工资迟迟不支付,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某却毫无悔意。12月4日,郑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蜀山法院依法处以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2016年,申请人王某入职合肥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在职期间公司一直未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后,王某愤而离职,并于2018年1月向蜀山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后蜀山法院作出判决:合肥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为王某补缴各项社会保险,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26381元。

    8月1日,因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向蜀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承办法官汪宇龙在接到案子的第二天即向该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其尽快主动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但是被执行人对法院的前期告知置若罔闻。蜀山法院遂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采取了一系列“禁足”措施,限制高消费,禁止其购买火车票等行为。在李某上了失信名单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某出现了。

    12月4日下午,执行大厅的调解室内,汪宇龙耐心地对郑某做教育疏导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义务的法律后果,责令其履行义务,但郑某却以法院“没走程序”,未告知为由,拒不履行。

    在法官出示送达回证后,郑某仍不听劝说,对拖欠的工资款毫无悔意,还胡搅蛮缠,态度极其恶劣。为打消郑某的赖账心理,让老赖知道“欠债不还”的法律后果,汪宇龙果断向合议庭申请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当晚,在值班法警的协助下,执行法官将郑某押送至拘留所。被戴上手铐的那一刻,郑某强硬的态度总算有所改变,连忙表示自己会履行判决义务。

    (季云冈黄雪婷合肥晚报ZAKER合肥记者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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