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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自设置彩虹门 城管督促商户自拆

    时间:2018-11-15 17:43:41  来源:  作者:

    中安在线讯 据合肥晚报报道,整治违规设置的店招标牌、拆除商家擅自设置的彩虹门……户外广告是城市的一张“脸面”,直接影响城市形象。

    11月13日,记者从合肥市城管部门获悉,当前城管部门正在开展户外广告集中整治行动,对拒不整改、拆除不到位的户外广告,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同时加大全面的巡查监管,杜绝反弹,确保城市环境有序整洁。

    城管开展违规店招标牌集中整治

    记者从滨湖新区城管部门获悉,自今年6月以来,城管部门对湖南路、韶山路、江西路、成都路、珠海路等8条道路的沿街店面“一店多招、超大店招、变相广告”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违规店招进行集中整治。

    “日前在万年埠路沿线,有一家门面即将开业,巡查的城管队员发现该店招设置不符合相关要求。”滨湖新区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场执法队员告知该店主:根据规定,店招标牌内容仅限于注册登记的名称和标识,不得含有推介产品或者服务的内容,以及法规、条例所禁止内容,同时要严格按照“一店一招”的原则设置。经执法队员宣传,店主刘女士意识到自己的违规行为,并表示愿意主动整改。

    在整治工作进展的同时,城管队员还向即将开业的店主宣传店招标牌设置的报备流程,并发放宣传单页。

    商家擅自设置彩虹门被依法拆除

    为了扩大宣传力度,一些商家会违规擅自设置横幅、彩虹门等,给市容市貌造成了负面影响。当前,合肥城管部门正在对未经审批、超期设置的违规临时性活动宣传类户外广告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以规范商户行为。

    11月7日上午,城管队员在锦绣大道巡查时,发现滨湖会展中心入口处竖起了一道彩虹门,高约10米,横跨整个路面,既干扰行人车辆正常通行,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经调查了解,此处彩虹门是展销商在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设置的,其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道路通行。城管队员对当事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自行拆除彩虹门,恢复道路原状。

    “由于促销活动一般时间较短,而审批需要相关材料和时间,部分商户为省去所谓的麻烦,可能直接跳过这一步骤。”城管部门提醒广大商户,设置彩虹门等户外广告之前应向城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合格后方可设置,切莫为图省事而忽略这一重要程序。

    同时,记者从合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了解到,自11月起,合肥市数字城管对违规临时性活动宣传类问题进行了专项采集立案。重点整治在城市道路两侧或公共区域利用建筑物外立面、构筑物及各类设施等悬挂的各类商业宣传条、横幅等行为,以及利用市政、交通等杆管、护栏或其他公用设施以及绿化树木悬挂的所有宣传条、横幅等,城管部门将加大巡查和取缔力度。

    (艾名扬合肥晚报ZAKER合肥记者蒋瑜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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