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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岁“熊孩子”玩网游花掉1.1万 家长可追回吗?

    时间:2017-11-24 16:21:57  来源:华龙网-重庆商报  作者:

    重庆商报讯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来临,手机功能越来越多,而小孩子迷恋手机游戏的事情也越来越多。近日,大足一名10岁男孩因为迷恋手机游戏,两次用母亲手机支付了1.1万元购买游戏道具,他被家人教训后竟离家出走。寒冷雨夜,幸好被好心市民发现及时报警。

    男孩雨夜漫步遇好心人

    11月18日晚10点左右,大足市民李女士和朋友逛完街准备回家,步行至十字口时,发现一个小男孩背着个帆布口袋,没打雨伞在雨中漫无目的行走。怀疑小男孩遇到什么困难了,李女士立即上前询问。

    让人意外的是,小男孩突然拔腿就跑。李女士和朋友担心其安全,立即追了上去,并将他带到了一店铺坐下。小男孩只透露读小学五年级,就不再说话,李女士只得报警求助。

    警方赶到现场时,看见小男孩紧紧抱着帆布口袋,翻看后发现,里面装着衣物,仔细观察,民警还发现小男孩脸上疑似有个红印。不过,小男孩一直默不作声。

    玩游戏偷偷充值1.1万元

    “我在这附近绕了一圈,好不容易才把你找到。”正当民警准备将小男孩接回派出所作进一步核查时,一名中年男子从远处急冲冲地跑了过来,气呼呼冲着小男孩吼道。原来,男子张某正是这名小男孩的父亲。

    张某说,自己家就在附近,儿子小磊(化名)才10岁,但玩手机游戏上瘾了,上个月从母亲手机上转账3000元购买游戏道具,被教育后没有引以为戒,近日又悄悄转账消费了8000元。18日晚,母亲发现后生气给了他一巴掌。没想到挨打后的小磊,收拾衣物就离家出走。等张某追出去时,已经不见踪影,幸好被好心人和民警拦住。

    经过民警开导,张某表示将和小磊耐心沟通,避免再出现类似情况。

    家长可起诉追回充值款

    大足警方表示,日常接处警中,未成年人因玩游戏,未经监护人认可进行网上交易的事件屡有发生。根据今年10月1日施行的《民法总则》相关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小磊10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为玩游戏所支付的1.1万元,已超过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支配范围,由于没有经过监护人认可,张某夫妇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回。

    支招

    家长如何避免

    孩子玩手机扣费?

    ●别用主要账户开通快捷支付,准备一张专用银行卡与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绑定,平时不要存入太多现金,按需存放。

    ●设置手机锁屏、应用锁,设置好手机锁屏图案、密码或者指纹解锁,在一些收费应用上设置应用锁,就算孩子拿到手机也没法调用收费应用。

    ●妥善保管密码,不要将生日、特定纪念日设置为密码,不要当着孩子面输入密码,支付密码要和解锁密码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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