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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生安全事故后组织破坏现场 5名责任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

    时间:2018-06-22 15:08:07  来源:华龙网  作者:

    华龙网6月21日23时04分讯(记者 伊永军)重庆市安监局今(21)日通报了一起安全生产违法事件。事故发生后,企业负责人想的不是积极施救、认真接受调查处理,而是组织人员转移生产工具、破坏事故现场,并在接受调查时遮遮掩掩,企图逃避法律制裁。最终,包括公司总经理在内的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8年3月5日,重庆力瑞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在巴南区界石镇西南(华南城)国际金属材料物流中心A区总承包工程履带起重机试吊钢护筒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起重伤害致1人死亡、1人重伤的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95万元。    

    然而,事故发生后,重庆力瑞公司既不按规定向行业主管部门巴南区城乡建委、区安监局报告事故情况,也不按照总包人的要求保护好事故现场,而是连夜擅自组织人员切割事故肇事履带起重机起重臂,并将起重机整体转移,破坏了事故现场。

    在得到事故情况报告后,巴南区安监部门立即带队赶赴现场,开展事故前期调查。鉴于事故现场已被相关单位彻底破坏,巴南区安监部门迅速联系公安、检察机关介入调查。

    在事故调查阶段,调查组发现重庆力瑞公司不积极配合工作,相关人员存在说谎、作伪证、串供的嫌疑。最终,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提取的证据,证实了该公司有组织地作假证、伪证、串证的事实。

    通过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调查组做出了处理建议。

    重庆力瑞公司总经理靖某、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人员伍某等,涉嫌组织破坏事故现场,在调查过程中作假证、伪证、串证等,其行为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重庆力瑞公司生产副总经理陈某秋、事故肇事履带起重机操作人员王某州,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也被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了解,重庆安监部门还对事故责任单位予以36万元从重罚款,对单位负责人给予上一年度收入30%的罚款。目前,5名涉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和帮助伪造、毁灭证据罪的责任人员已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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