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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 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

    时间:2018-05-21 15:10:49  来源:华龙网  作者:
    工作人员向市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记者 阙影 摄

    华龙网5月20日14时讯(记者 阙影)“阿姨,你们若是碰到涉黑涉恶的线索,比如非法放高利贷的,记得打电话举报。”近日,在江北区观音桥商圈,江北区扫黑办联合区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商圈办等部门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展板和咨询台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积极动员群众举报揭发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提高辖区居民的反黑反恶监督意识

    针对观音桥商圈金融类企业和商铺较集中的情况,工作人员还走进300余家企业和商铺开展面对面宣传,提醒商家警惕金融类诈骗,自觉抵制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和非法传销。

    江北区扫黑办呼吁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可通过电话:023-67851110进行举报,相关部门将对每一条举报线索严格登记、严格保密。

    工作人员进商铺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记者 阙影 摄

    若发现以下12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和团伙,请及时上报:

    1、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工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 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2、 城区、城乡结合部盘踞一方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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