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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升残疾人法治观念 检察机关将法治教育纳入特殊教育学校课堂

    时间:2018-05-19 15:16:34  来源:华龙网  作者:
    南岸区检察院将与区残疾人联合会建立普法协调联络机制,选派检察官受聘担任特殊教育学校法治辅导员。南岸区检察院供图 华龙网发

        华龙网5月18日16时30分讯(记者 祝可)昨(17)日下午,南岸区检察院“莎姐大普法·关爱残疾人”专项普法活动启动。记者获悉,南岸区检察院将与区残疾人联合会建立普法协调联络机制,选派检察官受聘担任特殊教育学校法治辅导员。

        据了解,5月20日是第28次全国助残日,此次助残日主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以此为契机,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联合南岸区残联加强残疾人普法教育,旨在通过这次活动建立健全残疾人普法机制,为区残疾人提供精准、及时和优质高效的“莎姐”普法服务。

        “我们要和区残联、区教委、重庆市特殊教育中心深化工作联系,不断健全常态化普法机制,共同做好残疾人普法工作,做他们法律的‘眼睛’‘耳朵’‘手脚’。”活动现场,南岸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付红波说。

        南岸区残联理事长赵安全表示:“区残联全力加强与检方的普法合作,针对残疾人的现实需求和生活实际,要逐步建立健全残疾人普法机制,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随后,南岸区检察院与南岸区残联签署了《关于开展“莎姐大普法·关爱残疾人”专项普法活动的意见》,并与重庆特殊教育中心签署了《关于加强检校合作的协议》。

        “对于残疾人犯罪,我国法律规定除了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有例外,其他残疾人在刑事责任能力上与普通人是一样的。”“遇事一定要用正当的方式保护自己、解决问题,切莫因一时冲动走上犯罪道路。”南岸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黄勇到学生中间,选取残疾青少年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大家介绍了相关法律知识,提醒特殊孩子们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警惕身边的犯罪,加强自我保护,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这次我明白了,原来残疾人犯罪一样不能逃脱法律的处罚。”“未成年人把人打成重伤了要负的是刑事责任。“遇到敲诈勒索的时候要报告老师和学校,不能自己单独和坏人‘作斗争’。”课堂上,同学们踊跃回答“莎姐”检察官的问题,并积极说出自己的想法和意见。

        据介绍,此次活动中,南岸区检察院还与区残疾人联合会建立残疾人普法协调联络机制、法治需求信息共享机制、法治宣讲团等10项普法合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强化对残疾人士的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和维权教育。同时,该院还与重庆特殊教育中心建立“检校共建”机制,选派检察官受聘担任特殊教育学校法治辅导员,将法治教育纳入课程内容,定期进校开展盲人维权法治课等普法服务,共同守护残疾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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