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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人大代表史浩飞:建议职工婚后探亲假改为一年一次

    时间:2018-03-16 15:36:07  来源:华龙网  作者:

    华龙网3月16日13时讯(特派记者 徐焱 佘振芳) 1999年央视春晚上的一首《常回家看看》,因为唱出了人们的心声而红遍大江南北,近年来随着全国各地人才流动性的不断增强,“常回家看看”一直都是老百姓关注和热议的话题。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微纳制造与系统集成研究中心主任史浩飞就关注了职工探亲待遇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史浩飞认为,随着社会发展,职工婚后探亲假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改为一年一次,同时乘坐高铁、动车的费用也应纳入报销范围。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全国各地人才流动性增强,同时,重庆的发展也日新月异,在重庆定居、工作的外省职工与日俱增。”史浩飞称,按照国务院1981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外省职工按未婚与已婚及相关条件享有探亲假期,与此同时,按照同年财政部颁布的《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享有相应的路费报销。“然而三十多年过去了,随着社会的发展,原有规定与现在实际情况的矛盾也日益凸显。”

    在探亲假时间方面,按照《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满足相关条件的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此规定一直执行至今。

    史浩飞认为,规定颁布的时间是1981年,距离我国独生子女政策的出台仅仅3年时间,三十多年过去,出生在独生子女政策颁布后的那一代人,如今已走上工作岗位,在不同的战线、不同的城市发挥着自己的作用,许多人远离故土和父母,甚至很多人因为工作需要,国家法定节假日也奋斗在工作岗位,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父母也日益衰老,尤其需要照顾。

    另外,按照1981年财政部颁布的《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享受探亲假期的职工,可报销往返探亲路费,具体标准为: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火车的,不分等级,一律报销硬席座位费。年满50周岁以上并连续乘火车48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费。

    史浩飞表示,随着我国交通建设的快速发展,各类便捷交通方式快速普及,高铁、动车等方式成为人们日常出行的主要方式之一,且随着国家铁路网覆盖范围更广更密更科学,火车出行不再纠结中转换乘的困扰。然而在探亲路费报销的实际操作过程中,按照1981年颁布的规定,高铁、动车等并未纳入火车可报销的范围。“为了依规办事,只能按照工作地到父母居住地两点的普通慢速列车报销,哪怕这两点并没有直达列车,也要搜索出中转的列车,组合各趟慢速列车完成报销手续,随着交通的发展,这些慢速列车也在逐年大量减少,该规定也不符合现实情况。”

    由此,史浩飞建议,国家有关部委及时启动探亲有关规定的修改工作,将婚后探亲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改为一年一次。同时,按照现在实际的交通情况,报销标准调整为报销工作地到父母居住地直达列车的票价,不限制普通列车、高铁或动车。

    记者查询相关新闻报道也发现,关于职工探亲待遇,在前几年的全国两会上就已有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予以了关注和呼吁,今年,广州代表团的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惠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黄细花也提出了完善探亲假的相关建议,这些建议在接下来的办理过程中会取得怎样的成效?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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