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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占人行道违法停车 罚款200元不记分

    时间:2017-11-21 16:44:54  来源:北方网  作者:日报何会文

      天津北方网讯:针对目前一些车主在部分路段将机动车停放在人行道上的情况日渐增多现象,交管部门发出提示,占压人行道停车属违法行为,近期将对此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据交管部门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交管部门表示,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抢占了此区域行人的通行权,迫使他们只能到非机动车道或机非混行路段通行,甚至因占压盲道而导致盲人等弱势群体无法通行,给行人出行安全造成极大隐患。今后,交管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此类违法一律依法进行查处,具体处罚标准为予以罚款200元、不记分处罚。(“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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