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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20-09-29 20:10:13  来源:  作者:

    天津北方网讯:2020年中秋、国庆节日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有关部署要求,继续紧盯重要节点纠治“四风”,深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助力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天津市大港招标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蔡志刚违规公款购买手机问题。2019年1月,蔡志刚以便于开展工作为由,擅自决定使用公款人民币1.01万元,购买苹果手机一部归其个人使用。蔡志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退回。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街道春阳社区居委会社工李冠辰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2017年11月和2018年3月,李冠辰任海滨街司机班副班长期间,利用负责公务用车和加油卡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私自留存11张有余额的加油卡,将卡内余额用于个人私家车加油及在加油站购买烟酒等个人消费,涉及金额人民币11.34万余元。李冠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解除劳务合同。

    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杨程违规赠送礼金问题。2013年1月,杨程担任建投集团副总工程师后,至2018年期间,为与其主管领导孙某搞好关系,连续6年春节,向孙某赠送礼金6万元。杨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3起问题中,有的违规赠送礼金,有的利用职务便利,用公款购买高档手机供个人使用,用单位的加油卡为私车加油,特别是在党的十九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高压线”下顶风作案,必须予以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廉洁意识,严守公私界限,切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不能乱用”,不越纪律底线。

    通报强调,中秋、国庆节日将至,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发力纠治“四风”,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要按照中央纪委、市纪委和区委的部署要求,坚持不懈抓节点、强监督、促整改,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要加强警示教育,从源头上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绷紧纪律规矩之弦;要逐级压实责任,形成上下一体、层层严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工作态势。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检验,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坚决杜绝餐饮浪费行为,树立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四风”新动向,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要畅通信访举报,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坚决遏制“节日腐败”,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持续释放纠治“四风”寸步不让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持续净化节日风气,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通报要求,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节日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十严禁”:严禁在节日期间降低工作标准,特别是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打折扣、搞变通;严禁奢侈浪费行为;严禁节日期间未经审批擅自离津外出行为;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游玩等活动;严禁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或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或其他贵重物品以及现金、微信红包、电子充值券等礼品礼金。(津云新闻编辑靳永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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