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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底前天津高速车道均支持ETC功能 仅保留1条人工结算车道

    时间:2019-08-17 21:39:33  来源:北方网  作者:日报万红

    天津北方网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天津市将于今年年内取消12处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和4处“高接高”收费站,并将建设完善高速公路收费体系。由于收费站取消后,车辆通过高速公路时的计费与收费便会主要依靠ETC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完成,因此,市交通运输委建议广大车主尽快安装ETC车载装置。

    近期,随着全国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进入攻坚阶段,作为“撤站”关键环节,加快ETC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推广应用备受关注,市交通运输委从不同渠道收到大量关于ETC办理、安装方面的问题。昨天,针对广大车主关注的热点,市交通运输委相关负责人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深入解读相关问题。

    问:“撤站”后,高速公路通行方式与现在相比会发生哪些变化?是否还会保留人工收费车道?

    答:《天津市深化高速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天津市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明确,今年10月底前全市高速公路车道将全部具备ETC服务功能,所有收费站入口原则上只保留1条混用车道、个别收费站入口保留2至3条混用车道,用于支持人工方式结算。

    按照国家要求,全国高速公路都将实行收费站入口货车治超计重劝返。我市高速公路入口计重劝返设施均安装在混用车道上,且所有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车都将进行计重。这就意味着,未安装ETC车载装置的客车今后进入高速公路时将与货车混行,需要排队等待前方所有货车完成计重甚至劝返程序。统计数据显示,我市最繁忙的高速公路入口单日货车通行量约15000辆次。为了避免长时间等待,建议车主尽快安装ETC车载装置,通过ETC专用车道驶入高速公路。

    问:车主目前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免费办理安装ETC车载装置?

    答:根据交通运输部路网中心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ETC发行合作备忘录,市交通运输委与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驻津分支机构分别签订了“天津市取消省界收费站工作大力推动ETC发行与应用服务目标责任协议书”,落实具体任务指标和免费安装的政策要求。目前,用户持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办理人身份证至上述银行任意服务网点或通过银行手机APP均可办理ETC业务,其中近1200家银行网点支持现场安装,其余网点支持免费送货上门安装。同时,我市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也通过不同方式向车主提供ETC办理服务。

    此外,位于河北区外环东路兴耀批发市场旁和开发区第五大街37号的ETC客户服务中心,以及部分中石化加油站也支持ETC现场办理安装;我市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广场和部分汽车产业园4S店正在陆续开通ETC办理功能,具体点位信息可以关注“天津高速ETC”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问:ETC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有哪些优惠?

    答:以前,各省区市对ETC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的标准、范围并不统一,很多地区仅对本地发行ETC卡进行通行费优惠。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全国各地区已全面落实对ETC用户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并实现对通行本区域的ETC车辆无差别基本优惠,包括货车ETC用户。也就是说,在天津办理的ETC用户通行全国高速公路都能享受不低于5%的通行费优惠。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类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均依托ETC系统实现。对于天津来讲,货车享受我市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必须通过ETC设备实现。(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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