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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游泳场能否放心畅游?天津游泳池水质合格率84.5%

    时间:2019-08-17 21:38:21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高立红

    天津北方网讯:暑热时节,在游泳池里畅快地游上几圈,健身又避暑,被很多爱好游泳的市民奉为乐事。据了解,我市大小游泳场所在暑期迎来运营高峰,更有很多家长给孩子报游泳班,让孩子多一种技能的同时,强身健体。

    今年以来,我市有关部门下大力度检查游泳场所卫生安全,令游泳场所水质得到明显提升。但美中不足的是,通过市民反映和记者随机采访发现,个别游泳场所卫生状况、安全保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让市民们期待的同时,又有所担忧。

    水质浑浊度合格率100%

    泳池水余氯合格率90.4%

    浸脚池水余氯合格率93.8%

    记者从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截至7月底,我市领取卫生许可证在营业的游泳场所有220家。如市民反映,此前,我市的游泳场所卫生状况并不尽如人意,特别是水质不让人放心。市卫生健康部门从维护人民利益、保障全民健康的角度出发,今年3月以来,对全市所有游泳场所开展地毯式、全覆盖的卫生监督检查,检查内容覆盖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各方面,根据《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的要求抽检游泳池水质所有项目。对检查、检测不合格的单位,坚决要求整改,对达不到要求的单位依法办理,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对受到行政处罚的游泳场所向社会公开,推动行政处罚透明化、制度化、公开化。

    百姓关心的水质检测项目包括:游泳池水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pH值、浑浊度、游离余氯,浸脚池水余氯。检查发现,水质合格的有186户,不合格的有34户,合格率为84.5%。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公共场所与爱国卫生监督处副处长杨高峰介绍,就检测结果分析,我市游泳场所水质浑浊度合格率最高为100%,泳池水余氯合格率最低为90.4%,浸脚池水余氯、尿素合格率相对较低,分别为93.8%、94.5%。也就是说,本次专项行动中检查出的水质不合格的34户游泳场所主要表现为余氯和尿素超标。

    对游泳场所进行公共卫生方面的监督检查发现86户游泳场所存在不合格情况,除了余氯、尿素超标等,还包括浸脚池不规范、人员未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未按要求进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等。对发现不合格情况的游泳场所,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已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立案查处,截至目前立案46件,罚款5万元。

    为切实提高游泳池水质卫生状况,各级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游泳场所水质卫生标准,要求各游泳场所经营者积极改进措施,确保水质达到卫生标准的要求。经过一段时间的整顿,水质不合格的游泳场所,经复核后全部达到卫生标准要求,有效提升了我市游泳场所水质卫生总体水平。

    记者观察

    现象一救生员“缺位”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游泳场馆应按比例配备一定数量专职救生员,在场所内随时观察池内情况,发现有人溺水第一时间施救,保障泳客生命安全。我市的游泳场所落实这一规定效果如何呢?

    记者在西青区迎水道一家游泳馆看到,偌大的游泳馆分深、浅两个游泳池,只有一个救生员,救生椅倒是有几个,大都空着。该店会籍顾问说,因为是晚饭时间,一位救生员去吃饭了,平时都是两位救生员值守。记者数了数,当时,深水池和浅水池共有20多位泳客。

    更有甚者,记者在津南区渌水道一家游泳馆看到,20多位泳客在池子里游泳,在远离入口的池边一角,有四个穿泳装的工作人员或坐或躺,似在交谈,并未专注于泳池。记者问在场的会籍顾问“游泳馆如何保障泳客安全?”,正当年轻的会籍顾问不知所措之际,又有一位男青年走进来,会籍顾问立即指着刚进来的人说:“他就是救生员,我也可以救生,教练也可以,一旦发现问题,我们都不会坐视不管的。”记者看到,刚刚进来的这位“救生员”穿着长裤、T恤和鞋,在游泳场所内,显得另类,如果不是介绍,一般人很难相信他就是救生员。

    现象二卫生问题不鲜见

    记者走访发现,游泳池的水看上去大都比较清亮,但也不十分令人放心。华苑地区某游泳馆,在楼道里就闻到呛鼻的消毒水味。而在津南区渌水道一家游泳馆,浸脚池底有一层黑色的杂质,记者问会藉顾问:“黑色的东西是什么?”会籍顾问没直接回答,而是说:“到晚上就清理了。”同样在这家游泳馆,记者看到,女更衣室和淋浴室里,地面上有碎头发等脏东西,没有及时清理。

    记者在津南、河西、西青等几家游泳馆向不同泳客询问:“这里卫生状况怎么样?水质如何?”得到的回答大同小异:“看着还行,实际上是不是达标谁知道呢?”“早上来好一点,人少。”“就这样吧,我就是图住的离这家游泳馆近……”

    现象三公示卫生信息缩水

    我市公共场所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包括游泳场所在内的公共场所要在醒目位置(一般为入口处)设置“卫生监督信息栏”,公示卫生许可证、量化等级标识、年度卫生检测报告、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及卫生管理制度等内容。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个别游泳场所未严格履行这一规定,公示内容“缩水”,遗漏部分恰恰可能是市民藉此了解游泳场所基本信息的内容。

    市民投诉

    近期,本报热线接到多位市民来电,反映游泳场所相关问题。有的涉及水质卫生安全:家住南开区华苑街的赵女士反映,家门口的健身俱乐部入夏以来泳客剧增,俱乐部并未随着收入的增加而提升服务,反而是池水日益浑浊,“水中杂质越来越多,让泳客们很不放心。”

    有的涉及人身安全:市民刘女士的孩子6岁了,这个暑假,她想给孩子报个游泳班,但看了几家游泳馆都不尽如人意。“消毒水味特别重,会不会对皮肤有损害?有的游泳池看不见救生员,有的虽有救生员,可不上心,孩子在池里游泳,救生员缺位,让家长如何放心?“

    也有的市民一头雾水:“我的孩子在北辰一家健身房学游泳,先是手腕上起皮疹,然后眼睛又发炎。我怀疑水质有问题。健身房派人拿着水样去检测,回来说水质没问题。这让我感到不解,普通市民没法通过观察知道游泳池水质是否有问题,怎样判断游泳场所是否符合标准?”

    三问游泳场卫生安全

    1卫生安全问题原因何在

    了解得知,一个小小的游泳池,在管理层面涉及多家职能部门。救生员的管理归体育部门管辖,卫生安全行政管理归市卫中心健康部门。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救生员要有专业知识和技能,要经过考试拿证并且每年年审。按照规定,每个游泳场所都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救生员。有的游泳场所经营者为节约成本,聘用的救生员没有从业资格证书,有的安全意识淡薄,误以为一个人只要游泳游得好就可以了,大不了进行简单培训。还有的“临时凑数”,缺乏临场救生经验,可能帮倒忙。

    谈及游泳场所卫生安全问题成因,杨高峰介绍,有主观,也有客观。先说余氯超标。现行国家标准是0.3毫克每升至0.5毫克每升,业内普遍认为,这个标准难以把握,稍微掌握不好,就有可能超标。目前已确定,新标准将于2019年11月1日开始实施,游泳池余氯标准将上调至0.3毫克每升至1毫克每升,区间范围扩大了,就好掌握了,届时余氯超标率可能会有所降低。

    对于游泳池尿素含量,国家要求小于或等于3.5毫克每升。杨高峰说:“部分游泳池经营者卫生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过度追求成本与效益,每日补充新水量不足,是导致池水尿素超标的部分原因。”

    另外,部分泳客文明素质有待提升,习惯有待培养。个别泳客未经淋浴或女泳客带妆进游泳池等原因,都可能携带类似污染物进来,还有的“熊孩子”在游泳池内随意小便,也会导致尿素超标。

    2泳客如何辨识放心游泳馆

    采访发现,部分市民对泳池水质有疑虑,但又不知道如何区别水质优劣,判断水干不干净纯粹靠“眼睛看”。那么,泳池的水怎么才算干净?哪些因素会影响水质?有没有办法辨识放心游泳场所呢?答案是肯定的。

    杨高峰介绍,一是借助公示了解泳池基本信息。正规的游泳场所会聘用有专业资格的救生员并积极公示。卫生安全方面也有“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杨高峰提示广大市民,公示栏内有卫生许可证、量化等级标识、年度卫生检测报告、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及卫生管理制度等内容。

    二是通过“三步法”大致判断游泳池水质好坏。一看:仔细观察池水颜色、清澈程度,如水质浑浊,有沉淀物或漂浮物太多则不应下水,如池水余氯含量正常,则水质优良,池水呈明亮的浅蓝色。二闻:正常的池水有淡淡的消毒水味道,如有刺鼻难闻的味道,则可能是消毒剂超标。三感:水质优良则感觉软,如果硬、涩,甚至身上瘙痒,水质可能较差。

    三是借助“游泳场所水质自检公示”获知当前水质信息。游泳场所有专人负责水质检测,每天泳池开放前,开放过程中的每个游泳场次均应对水质进行自测,检测内容包括水温、pH值、余氯浓度等。自测结果应在入口醒目位置公示并注明测定时间。

    3游泳场所如何让人更放心

    杨高峰认为,游泳场所经营者应进一步提高卫生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从遵守市场秩序、合法合规经营、保障卫生安全角度出发,切实加强卫生管理,落实各项卫生管理措施,合理使用游泳池消毒、循环设施,及时调整消毒药品投加量、补充新水,确保游泳池水质卫生安全。

    泳客也应进一步培养良好习惯。入池前,必须在淋浴区充分冲洗全身,冲掉皮肤汗液、皮屑以及护肤品等,穿好泳衣装备,规范通过浸脚池消毒,再入池游泳。禁止在泳池内大小便、吐痰、擤鼻涕等。

    同时,欢迎市民群众监督,发现游泳场所存在水质安全等公共卫生问题可随时通过便民服务专线88908890进行反映。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将坚持一诉一查、一访一回的原则,积极接受投诉举报,细致核查、依法处理,并及时回应举报人关切。此外,卫生健康部门还将持续关注网络舆情和媒体报道的游泳场所卫生问题,对涉事单位依法严肃查处,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卫生、健康的游泳消暑环境。

    医生提醒

    溺水急救及“游泳病”

    正确打开方式

    现场急救是否及时有效,直接关系到溺水者生命安危。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医师吴迪霄介绍,急救分为水中急救和地面急救两种,水中急救还包括自救和他救。

    不会游泳者落水后,要保持冷静,仰面头顶向后,口鼻向上露出水面则可呼吸,切不可将手上举或挣扎,否则更易下沉。会游泳者溺水常因腓肠肌痉挛而引起。可把身体抱成一团,浮出水面,深吸一口气,把脸浸入水中,将痉挛下肢的拇指用力往前上方拉,使拇指跷起来,持续用力,直至剧痛消失,痉挛停止,慢慢向岸边游。

    发现有人溺水时,救护者应镇静,尽可能脱去外衣裤,尤其是鞋靴,迅速游到溺水者附近。从溺水者背后接近,用一只手从背后抱住溺水者头颈,另一手抓其手臂,游向岸边。如被溺水者抱住,应放手自沉,使溺水者手松开,再行救护。

    地面急救要先畅通溺水者呼吸道,清除口、鼻中的杂草、污泥。将溺水者置于抢救者屈膝的大腿上,溺水者头向下,施救者按压其背部使呼吸道和胃内的水倒出,也可将溺水者面朝下扛在抢救者肩上,上下抖动排水。但不可因倒水时间过长而延误心肺复苏。溺水者如出现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在转运过程中,也不要停止。呼吸心跳恢复后,可能还会出现肺、心脏及脑部并发症,要迅速送到医院继续抢救治疗。

    游泳池余氯可能会刺激部分皮肤敏感人群,导致过敏反应,出现红斑、丘疹、瘙痒、刺痛等,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皮肤科主治医师刘勇提醒市民,易过敏人群游泳时应密切关注皮肤变化;患有湿疹、急性及亚急性皮炎等有渗出倾向的患者,足癣、股癣等真菌感染患者,以及因外伤、搔抓等在皮肤表面形成破口的患者应尽量避免游泳。此外,部分传染性疾病如传染性软疣、淋病、梅毒亦有在泳池被传染的病例,游泳后应及时冲洗身体,更换干燥洁净衣物,选择每天消毒并更换池水的正规游泳馆。(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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