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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快手”上卖汽油 警方循线斩断“黑色交易链”

    时间:2019-03-20 15:49:57  来源:北方网  作者:新报张艳

    天津北方网讯:如今,不少微商在“快手”等平台上进行销售,然而,一非法卖油的男子也在“快手”APP上发布视频来推销,宣传广告语:“完全可以代替95号汽油”……根据线索,民警最终将一条非法加油的“黑色交易链”摧毁。目前,涉案4人全部落网。

    案件

    “加便宜油找我来!”

    把警察吆喝来了

    前不久,公安宝坻分局钰华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获得一条线索,有人通过“快手”APP在网上发布售卖散装汽油信息。视频中,只见一男子一边给车辆加油,一边吆喝着“卖油啦,卖油啦!加便宜油找我来!”而且,屏幕上还打出“完全可以替代95号汽油”的广告语。对此,派出所民警马上着手调查,民警发现,嫌疑人利用“快手”发布卖油视频,还留有微信联系方式,昵称为“加便宜油的联系”,微信朋友圈也都是嫌疑人发的散装汽油照片以及广告,声称自己的油是新能源,还堂而皇之地列举了新能源产品的诸多好处。

    民警追踪调查,确定了嫌疑人经常活动区域,同时安排警力加大对重点区域的巡逻检查力度。2月28日上午,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一市场内停放的一辆银色三厢轿车与视频中的车辆极为相似,且盘查过程中察觉男子神情紧张,便对车辆进行了检查,在轿车后备厢内查获贴有“尾气清洁剂”字样的白色塑料桶13个,桶内均装满无色液体。

    经审讯,嫌疑人名叫赵某某,本市人,今年35岁,偶然机会在网上看到售卖汽油的信息,且每升油要比正规加油站便宜2元左右,觉得这是一条生财之道,便与对方联系订购了一批,同时利用“快手”和微信朋友圈进行“宣传”。

    民警根据赵某某供述的线索,于当日下午在宝坻区一店铺内将卖家李某某、王某某二人抓获,从店铺及门前停放的面包车内查获贴有“尾气清洁剂”字样的白色塑料空桶115个,盛满液体的塑料桶19个。经鉴定,赵某某车内的13桶无色液体和李某某店铺内查获的19桶液体均为汽油。

    为防止汽油以非法渠道在宝坻区违法销售,办案民警围绕李某某、王某某的供述,反复梳理、深挖细查,最终掌握了另一名嫌疑人吴某某在河北省玉田界内非法生产经营成品汽油的线索。就在对吴某某查找过程中,吴某某主动到钰华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了在河北省玉田县一出租厂房内非法生产经营成品汽油的犯罪事实。

    目前,赵某某、李某某、王某某三人因非法运输、储存、销售危险物质分别被依法行政拘留。吴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移交河北省公安机关。

    警方

    汽油不是你想卖

    想卖就能卖

    民警介绍,根据相关法律明确规定,运输危化品的车辆和驾驶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存储液态油料的容器也必须是经过检测合格的罐体,而且要在多个相关部门备案,像这样的私家车或者货车拉着油罐犹如一颗“移动炸弹”,意外随时有可能发生,而且一旦发生后果不堪设想。油贩子加油操作以及加油环境都非常粗陋,并且流动油罐车周围有太多的车,又有太多人吸烟,就有很多的火花,容易引起火灾。把油罐放在民房里面最大的隐患则更是巨大,万一发生爆炸,因为火源辐射,会伤害到周边居民人身财产的安全。由于没有了安全监管,违法人员售卖的油品质量堪忧。他们往往会把92号的当做95号的油以次充好,好油和坏油混着用或者添加一些违规添加剂。加入这些“伪劣油”后轻则发动机性能下降,重则发动机熄火,或者无法启动。同时汽油泵、燃油滤清器、油泵滤网、汽油滤清器这些零配件也受其影响很大。

    记者从天津市公安局经保总队了解到,为深化打击非法加油加气专项行动,天津市公安局成立了打击整治非法加油加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地区及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打击行动。自2018年以来,共处置非法加油加气治安案件2008起,处罚2059人次,破获刑事案件24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4人,收缴汽柴油、液化气共计708738公斤。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公安相关部门也将会在打击上扩大范围,对网络上进行非法加油加气销售推广的情况进行查处。

    同时,为加大打击非法加油加气工作力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天津市非法加油加气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中提出,对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经各区打击整治非法加油加气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情况属实的,视情节分别给予1000—3000元不等的奖励。市民可以通过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快手

    删除或封号

    违法行为“一键举报”

    对于在快手上发布违法信息的现象,快手工作人员表示,快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平台内容进行管理,对于展示违法、违禁物品的行为,会严格按照规则给予删除违规内容、封禁账号等处罚。并且他们在平台内设置了“一键举报”功能,同时开设了24小时举报电话4000066666,如果发现有人在快手上发布危险物品制作、涉恐涉暴、色情视频、或违规物品买卖、钓鱼信息、诈骗信息、传销等违法行为都可以进行举报。工作人员接到举报后会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处理。

    净化网络环境还需多方监管

    在瞬息万变的自媒体时代,网络安全越来越需要严格的监管力度。

    其实,早在2017年3月6日,一个名为“激头掰脸”的用户就在“快手”上传了一段时长为7秒的短视频,内容是一名男子站在天津的海河边将一辆ofo共享单车扔进海河,视频还能听到一男性声音说:“怒扔天津自行车,表演现在开始。”还夹杂着几句脏话。这段视频引发网友热议,市民对这种行为表示气愤。天津警方及时进行了调查,2017年3月7日16时许,在当地警方大力配合下,刚刚潜回原籍的嫌疑人王某某、许某在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火车站被警方成功抓获。

    记者从公安机关了解到,随着网络营销的普及,民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不乏有一些嫌疑人利用形形色色的网络平台进行一些违法销售行为。像这类明目张胆发布不法视频的,公安机关还比较好开展工作,而有一些隐秘的违法行为,侦查起来有一定难度。比如曾经破获的案件中,有一盗窃电动自行车的团伙就是利用二手闲置物品销售网站进行销赃,他们甚至还搞起了定金预订电动车的“销售”模式,团伙成员根据客人下单意向去盗窃电动车。

    对此,记者从多家视频网站以及闲置物品转让平台了解到,这些平台往往都有网上巡视监督的部门,有人上传商品涉及违禁违法的,网络后台都会根据敏感字及时反馈给技术部门,及时下架违禁违法物品并对卖家提出警告,有的比较隐秘的违法物品,卖家利用暗语或字母进行产品描述的,甚至个人上传的二手物品可能为赃物,他们从技术上就很难甄别了。技术和管理措施上存在的短板,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维护网络环境,除了网站工作人员的自查,也需要网民的监督,以及公安部门的监管,大家共同净化网络环境,不让网络成为不法分子违法获利的平台。(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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