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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如何投诉

    时间:2021-10-08 18:02:05  来源:东方网  作者:

    问: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如何投诉?

    答: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对拒不配合整改的单位,依法进行强制处理。

    如果公司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拨打12333劳动人事咨询热线反映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和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由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如果公司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公积金,员工可以拨打12329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反映情况。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规定,单位没有为所有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的,应前往所在区公积金管理部进行办理。单位不自行纠正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办理补缴手续或者按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单位拒不纠正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手续。

    对于不依法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或者逾期不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除依法处理外,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规定在上海公积金网、微信以及解放日报、劳动报等媒体上公开违法单位名单,向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央行征信平台提供该单位的违规信息,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单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于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或者拒不配合检查,谎报瞒报相关信息以及阻挠、妨碍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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