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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幅提高科技创新“奖金” 改“推荐制”为“提名制”

    时间:2019-01-15 17:51:58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

        单设科学技术普及奖,大幅提高科技创新“奖金”,改“推荐制”为“提名制”。昨天,《上海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开,三大改革亮点引人瞩目。

        在刚刚揭晓的国家科技奖励榜单中,全国共有3项科普成果获奖,其中2项来自上海。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刘海峰介绍,随着上海科创建设的发展,科学普及已经不仅仅是科普知识,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弘扬科学精神,担负起帮助社会各界特别是青少年为科学立志、为创新励志的责任。为此,上海在国内率先单独设立“科学技术普及奖”奖励类别,与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并列,成为上海科学技术项目奖励的“四大金刚”。

        在科学技术奖励金额方面,上海大幅提高科学创新“奖学金”。上海科学技术奖中的两个人物奖——科技功臣奖和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原本是两年一次,《实施方案》发布后,这两个奖项的评审周期调整为一年一次,奖励金额也有了大幅度提高。据悉,科技功臣奖从原本的50万元调整到200万元,特等奖从50万元调整到100万元,其他奖金也有一定程度的上调。

        2017年6月,国家出台了《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项目申报实行提名制。此次上海改革科技奖励制度,秉承国家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向,同样改“推荐制”为“提名制”,改革现行由科技人员申请报奖、推荐单位筛选推荐的方式,实行由专家学者、相关单位提名的制度。

        有资格提名的专家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上海市科技功臣奖获奖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不含外籍院士),2000年(含)以后的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或特等奖的第一完成人,获得诺贝尔奖、图灵奖等全球性知名科技奖项且与本市单位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外籍专家学者,本市外资研发中心的知名外籍专家学者。

        根据规定,提名者要承担推荐、答辩、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上海将建立对提名专家、提名单位的信用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同时,上海在地方科技奖中首次增设监督委员会。该机构具有一票否决权,只要发现有重复报奖、拼凑“包装”、请托游说评委、跑奖等行为,或造假、剽窃、侵占他人成果的,一律取消评奖资格,违规的责任人和单位将被记入科技奖励诚信档案。(记者 马亚宁)

        原标题:大幅提高科创“奖学金”

        《上海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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