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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旦、交大、同济在沪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今天公布

    时间:2018-04-21 15:27:46  来源:东方网  作者:

    原标题:快讯!复旦、交大、同济在沪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今天公布!

    据上海发布,高三的同学们注意了!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公布了今年在沪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想要报考这三所高校的考生可以登录相应网址进行报名。具体专业组类别、专业组内包含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见附表。各专业计划数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复旦大学2018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的学生,均可报名。

    招生专业和科目要求

    招生专业(类)院校专业组参考目录和选考科目要求见“阅读原文”。具体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医学类专业录取考生入学后转专业范围限于医学类专业之内,具体转专业规定可登录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网站,查阅《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文件。

    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4月21日至5月10日考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二)学校组织专家组,根据《复旦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上海)》等规定审核考生报名材料。

    (三)5月下旬公布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名单。

    (四)考生参加高考并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考生相应批次高考志愿填报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五)依据高考成绩,按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5倍确定入围面试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全投),公布入围面试分数线。

    试采取专家与考生多轮一对一面试模式。面试专家将在考虑性别、专业等因素的基础上每天随机分组,每组包含文、理、医各领域共5名专家;考生按高考平均成绩组间无差异原则,每10人随机分组;面试当日专家与考生各类通讯方式全部屏蔽;专家组与考生组临场抽签配对;专家与考生一对一面试,每轮面试时间15分钟,共计75分钟;面试结束后每位专家独立评判打分,对每位考生排序,然后合计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如一组实际面试考生不足10人,按线性映射折算。面试专家根据《复旦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上海)》有关规定将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参考材料使用。面试成绩满分折算为300分。面试成绩=∑[(31-每位专家排名)×2]

    (六)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如下10门科目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科技。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向学校提供,考生无需提供成绩单。合格科目的分数折算为100分,不合格或无成绩科目的分数折算为0分。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满分折算为100分。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10)

    (七)高考成绩、面试成绩与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成作为录取依据的综合总分:综合总分=高考成绩×600÷660+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按综合总分高低将考生排序。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如下成绩排序:面试成绩、高考成绩总分、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八)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综合评价录取入选名单,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正式投档录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示录取考生名单。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自主招生控制线。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上海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录取。

    (九)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考生如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相应阶段的报考、录取资格或考试成绩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做进一步处理。空缺名额不递补。

    监督保障机制

    (一)学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通过报名审核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开。

    (三)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监察处电话:021-6564 2601,邮箱:jiancha@fudan.edu.cn。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www.jwc.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shmc.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gaokao.chsi.com.cn/zzbm/

    综合评价批招生专业(类)院校专业组参考目录和选考科目要求

    上海交通大学2018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1

    选拔对象

    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并具有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2

    招生计划及专业

    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与医学院的综合评价批次专业组类别、专业组内包含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见附表。各专业计划数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3

    申请程序与选拔模式

    报名

    请登录“上海交通大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选择“上海综合评价”招生类型),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后打印申请表,请将申请表按要求签字,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并提交。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请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申请表上的二维码应为最终提交版本。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中午12时。

    初审

    对于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初审结果预计于2018年5月底在学校报名系统中公布。

    志愿填报

    高考出分后,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在高考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次填报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的相应专业组志愿(具体填报方式以上海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面试

    对于初审通过的考生,依据高考投档成绩、填报志愿,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5比例分别确定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各招生专业组的入围面试考生名单(末位高考同分考生都予以投档)。具体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可在“上海交通大学报名系统”中查询。

    4

    录取办法

    1.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自主招生控制线”。

    2.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的组成为:高考投档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30%,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占10%。

    其中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如下10门科目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科技,每门科目合格计10分,不合格或无成绩计0分。

    3.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再依次以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面试成绩排序录取。

    4.交大密西根学院、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建筑学(五年制)、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仅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预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正式予以录取。

    5

    特别说明

    上海市将统一向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及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学校将依据《上海交通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初审,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呈现给面试专家作为面试评分中重要的参考依据。

    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6

    监督机制

    本次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7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招生网站:http://admissions.sjtu.edu.cn

    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2018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批次专业组及科目要求

    同济大学2018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丨选拔对象丨

    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并具备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丨招生专业组及科目要求丨

    2018年同济大学综合评价批次招生院校专业组及科目要求见附件。各招生专业计划人数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丨报名办法丨

    考生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hsi.com.cn/)进行报名,2018年4月20日14:00报名开始,2018年5月10日24:00报名截止。考生根据系统要求,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考生无需提供相关证明),并上传所有申请报名材料扫描件,包括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打印,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含基本信息、中学信息、个人陈述、个人承诺等)及其他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证明材料。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必须上传所有完整申请材料至报名平台,所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不要采用翻拍方式,以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上传扫描件申请表编号必须与系统一致。如因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由考生自负。

    丨选拔程序丨

    1. 材料审核

    对于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同济大学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核,确定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审核结果预计于2018年5月31日前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将在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2. 志愿填报

    高考出分后,材料审核合格考生须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在高考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次填报同济大学及相应的专业志愿(填报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上海市自主招生控制线,具体填报方式以上海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3. 考核选拔

    上海考试院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按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5倍确定入围校测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全投)。入围校测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校测将于高考出分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综合评价报名系统”中通知。

    4. 录取办法

    (1)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的组成为:高考投档成绩占60%,校测成绩占30%,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占10%,其中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和信息技术共10门,若有不合格或无成绩科目,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予赋分,即计“0”分。其中校测环节认真参考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未经校测不得录取。

    (2)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高考投档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投档成绩也相同时,再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3)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正式予以录取,并在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丨监督机制丨

    1. 为确保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和公正,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的全过程将接受学校招生监督小组的严格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65980710,邮箱:jcc@tongji.edu.cn。

    2. 考核选拔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名单和考生选拔测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3. 材料审核合格考生名单、经考核入围校测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信息公开。

    丨附则丨

    1. 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有效、畅通)。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同济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 考生高考体检结论须符合入选专业的体检要求,各专业对考生体检的具体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综合评价录取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4. 本简章由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丨联系方式丨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101A室

    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2643

    传真:(021)65981513

    邮箱:tjzsb@tongji.edu.cn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tongji.edu.cn

    同济大学主页:http://www.tongji.edu.cn

    同济大学综合评价批次招生院校专业组及科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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