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经新闻 > 保险信托 > 长江财险高管“无证上岗”被处罚 银保监会驳回其系列申辩
  • 长江财险高管“无证上岗”被处罚 银保监会驳回其系列申辩

    时间:2019-03-22 17:51:28  来源:  作者:

    ◆导报记者 王雅洁 济南报道

    日前,银保监会披露2019年第2张罚单,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江财险”)因违规聘用高管被合计罚款30万元。就这一违规事项,长江财险向银保监会提出一系列陈述申辩,不过最终被驳回。

    事实上,一直以来,在保险公司内部,未经监管层批准,违规任命分支机构高管的情况时有发生。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去年以来,银保监会对金融机构监管趋细、监管下沉特征明显。无论是长江财险此番被罚的违规聘任细节,还是长江财险与监管层展开的激烈辩论,对于整个保险行业,乃至金融行业的高管任命都具有警示作用。

    违规聘任被认定“主观故意”

    “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担任公司高管”是此次长江财险被罚主要问题。

    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19〕2号)显示,截至检查组进场,时任长江财险湖北分公司副总经理的当事人赵某元,未取得保险监管机构核准的高管任职资格,但在实际工作中其已履行相关高管职责。

    同时,监管部门认为,当事人赵某元以及时任长江财险党委书记的王某、时任长江财险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赵某琴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银保监会依据相关法规,决定对长江财险罚款10万元,对王某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赵某元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赵某琴警告并罚款5万元。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因此次“无证上岗”事件,长江财险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20万元。特别是对王某10万元的罚款,在保险业内已算是监管层追责罚款的顶格水平。

    “监管下沉趋严。”有业内人士也指出,这或是监管层首次因保险公司二级机构高管的任命,处罚一家保险公司。

    不过,长江财险并不认为自己违规。

    在法定陈述申辩期内,长江财险方面对银保监会的处罚提出一系列申辩。为此,银保监会依法公开举行了听证会,并进行了复核,最终未予以采纳。

    申辩为何被驳回

    据监管部门披露,2017年7月长江财险曾印发关于赵某元的任命文件。而在任职长江财险湖北分公司副总经理前,赵某元的职务是长江财险武汉分公司总经理。

    对此,长江财险方面认为,赵某元有监管部门出具的长江财险武汉分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其调任长江财险湖北分公司副总经理属于平级调任,无需重新核准任职资格。是监管部门核准赵某元高管任职资格的批复内容不明确以及行政不作为导致了违法行为的发生。

    在监管层看来,保险公司内部“认为”的平级调任,并不能等同于任职资格也算“平级”依旧使用。很显然,长江财险为赵某元多次报考高管考试的行为,也反映出该公司是“明知故犯”。

    “长江财险从未向监管部门申报赵某元担任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材料,赵某元也从未取得过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及同级职务任职资格。”银保监会反驳道,长江财险为其多次申报高管考试,监管部门也多次通知公司组织赵某元参加考试但其均缺考。

    监管层指出,长江财险的违法行为具有主观故意性,持续时间长达6个月以上,且并未积极整改,在检查组进场后方才免去赵某元职务,危害后果严重,应予从重处罚。

    有意思的是,时任长江财险党委书记的王某提出,其主持党委会讨论赵某元职务任免、签发任职文件是履行党内职责而非行政职责,行政机关不能依据行政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另外,为请求不受处罚,王某、赵某琴竟提出,他们“没有获得监管部门核准的高管任职资格,不是适格的行政处罚对象。”

    银保监会回应并强调,“本案责任人的认定与是否是高管人员身份无关,《保险法》适用于保险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累计亏损超3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长江财险成立于2011年11月,总部设在湖北武汉,是由原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现已重组成立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武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湖北能源(000883)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五家大型国有企业出资组建的全国性法人财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12亿元。

    从经营范围来看,长江财险主要从事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等业务。目前其经营区域包括湖北省、北京市、山东省、江苏省和四川省。

    其中,长江财险山东分公司于2015年9月获准开业。经济导报记者留意到,山东是除湖北外,长江财险主要的保费来源省份。

    虽然从经营范围来看,长江财险将省级分公司的布局首先瞄准了山东、江苏这几个保费大省,但公司保费规模增长并不尽如人意。

    历史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5年,长江财险3个年度的原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2.8亿元、4.93亿元和6.76亿元;2016年则是长江财险成立7年来保费规模最高的一年,全年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8.25亿元;此后的2017年以及2018年,其原保险保费收入连续两年出现负增长,规模分别为7.38亿元、7.28亿元。

    与长江财险徘徊在7亿元的保费规模相比,同在2011年成立的另外3家财险公司保费规模均高于它。银保监会披露的最新数据显示,与长江财险同年成立的锦泰财险2018年原保险保费收入达20.12亿元;泰山财险2018年原保险保费收入超17亿元;就连自2011年成立连续亏损7年的众诚保险,其2018年原保险保费收入也有近13亿元。

    从盈利能力来看,长江财险是为数不多的成立第二年就实现盈利的保险公司,然而这种好势头并未一直延续。

    数据显示,成立7年来,长江财险仅实现2012年、2014年以及2015年3个盈利年度。相对而言,2016年至2018年,该公司亏损幅度不断加深,分别亏损6214万元、1.098亿元和1.94亿元。截至目前,长江财险自成立累计亏损3.37亿元。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