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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亭法院公开宣判一宗恶势力犯罪案件

    时间:2019-04-20 17:28:33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作者:

    4月17日下午,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某郭、黄某惯、陈某阳、裴某豪、谭某超、杨某冲、潘某茂、陈某基、王某龙、陈某龙、郭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董某、潘某茂犯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认定被告人黄某惯、李某郭、陈某阳、裴某豪、谭某超、杨某冲、潘某茂、董某8人长期纠集在一起,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恶势力犯罪团伙,并当庭宣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惯、李某郭、陈某阳等人曾于2017年5月5日、2017年8月23日、2017年9月24日参与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和两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黄某惯、李某郭、陈某阳、杨某冲、裴某豪、潘某茂、董某除了本案认定的3起犯罪事实外,还有其他多起违法犯罪事实。

    据悉,该案共有12名被告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其中,8名被告人属恶势力犯罪团伙,分别被判处判有期徒刑4年至2年不等;其余4名被告人,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3人被判处缓刑。(文宏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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